李德豪,男,汉族,广东省梅州市人,1964年生,理学硕士,环境工程教授。曾任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石油化工系党总支书记、茂名学院科研处处长,现任茂名学院党委委员、人事处处长、外事处处长、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三批校级培养对象,广东省扶持学科《化学工艺》学科带头人,校级重点学科《环境工程》学科带头人;茂名市生态环境学会常务理事,茂名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茂名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家,茂名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咨询专家,广东省及茂名市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专家,广东省科技项目评审专家,茂名市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评审专家。李德豪教授于1982年9月进入中国地质大学应用化学系学习,于1986年7月本科毕业,获工科学士学位;1986年7月至1988年8月在广东省地质矿产局723地质大队化验室从事地质样品分析测试工作;1988年9月进入中山大学化学系学习,于1991年7月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理学硕士学位。2003年9月至2004年9月,受广东省委组织部委派作为广东省第五批高层次管理人才出国培训班成员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商学院(Sauder School of Business)进修公共行政管理并研究加拿大工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工业创新战略;2005年9月在职攻读华东理工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2005年11月被太原理工大学聘为生物化工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05年12月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聘为环境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06年3月被广东药学院聘为药物分析学科硕士指导教师,2006年6月被中国地质大学聘为应用化学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08年7月被江苏科技大学聘为应用化学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