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超,沈阳建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与理论,地域性建筑教学与研究,是中国现代建筑学家,建筑师,建筑教育家。代表作有《地域性建筑的理论与实践》等。1968年中学毕业上山下乡到农村插队落户十年. 1978年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建筑系学习,1982年毕业. 1992年赴欧洲访问考察建筑,入瑞典皇家建筑学院,瑞典国家建筑研究院学习研究,工作,1993年回国. 中国共产党党员.1982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先后任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沈阳建筑大学) 建筑系教员,讲师,副教授,教授,建筑系主任,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沈阳建筑工程学院院长等职; 兼任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客座教授,中国建筑学会会员,理事,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会员,理事,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与沈阳市建筑学会副理事长,辽宁省满族建筑文化研究会理事长,沈阳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现任沈阳建筑大学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域性建筑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职. 先后获全国优秀教师,沈阳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