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的效力是什么?

来源: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07

(1)合同关系绝对消灭

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从义务随主义务的免除而消灭,例如担保权、利息债权等同时归于消灭。但是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已经就债权设定质权的债权人不得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2)合同关系的消灭范围取决于债权人的意思,仅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仅部分终止

如果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债务的免除不发生效力。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