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省管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规范整治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2-03-21

3月7日,记者从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获悉,自2022年3月至11月,山东将在省管社会组织中开展法人治理规范整治工作,整治内容将包括党建工作、法人治理结构、内部制度、遵守政策法规及信息公开等5个方面,分为自查、整改、检查3个阶段进行。

据悉,“十三五”时期,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全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引领广大社会组织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各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日常管理中,一些社会组织仍存在法人治理不规范,内部制度不健全,出现不依法接受监管、不按章程开展活动、不落实信息公开等行为;一些社会组织以主要负责人意志或者行政会议代替民主决策,引发内部矛盾;一些社会组织长期未开展业务活动,不按时换届,甚至长期无法联系。因此,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组织以章程为中心,我省将通过这次工作加强法人治理建设,提高省管社会组织建设能力和服务水平。

整治范围:

在山东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省管社会组织

整治内容:

党建工作情况。章程中是否载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是否按要求建立党组织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党组织是否发挥作用;是否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等。

法人治理结构情况。章程的制定、修改和核准是否履行规定程序;是否按照章程规定设立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是否按照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理事会是否按时换届;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否落实章程规定的程序;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和社会组织负责人是否按照章程规定履行职权;社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等。

内部制度情况。是否制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规程、理事会表决规程、议事规则等;是否制定会员、会费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制度;是否制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人事、薪酬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印章、证书及档案、文件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内部监督、信用承诺制度等。

遵守政策法规情况。是否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是否存在拒不接受或未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检查的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登记事项变更登记手续;是否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重大事项是否按照章程规定履行民主程序;是否存在私分、挪用、侵占社会组织资产情况等。

信息公开情况。是否及时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的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是否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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