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1期全国性社会组织新任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2-04-15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

为强化全国性社会组织新任负责人的任职培训,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政治意识、政治能力和履职能力,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定于近期举办第1期全国性社会组织新任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4月24日-4月26日(24日下午报到,25、26日培训,26日下午结束)。

二、培训内容  

社会治理理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社会组织使命愿景和战略分析、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经验交流以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讲解等。

三、培训对象

近2年新上任的在京全国性社会团体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后上任,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每家社会组织限报1人,共100人。

四、培训地点及联系人

1.培训地点:

商务部培训中心(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

北京市昌平区东三旗马坊桥南侧太阳城路口内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鸿彦

联系电话:010-58124111

五、报名方式

请于4月12日9:00后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在“人才服务和培训”版块进行网上报名,或者直接点击链接:https://px.chinanpo.mca.gov.cn/进行报名(报名额满自动关闭)。报名时需在线提交2020年1月1日以后收到的负责人备案通知书(样板附后)。报名结束后,我们将对报名人员身份进行核对,并向参训人手机发送确认参训通知,报名人员收到确认信息方可参训。

六、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北京市的各项防疫要求,配合防疫工作。    

2.参训人员需承诺培训班开班前14天之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未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报到时需提交48小时内有效核酸证明。培训班实行封闭管理,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

3.培训班不收取费用,来往交通费自理。

4.参训人员请按时报到参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会务组。

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备案通知样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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