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项目立项评审及科技评价,这九位大咖抢了麦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7-09-14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所长 蒋华良

关于重点研发计划评审及组织实施管理的建议

2014年,国务院制定实施《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明确了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顶层架构设计,着重解决原有各类科技计划重复、分散、封闭、低效以及多头申报项目、资源配置“碎片化”等问题。但是,在重点研发计划某重点专项这一具体层面,虽有专业管理机构、指南编制专家组、重点专项专家组等,但仍存在指南编制专家与任务组织实施专家脱节、重点专项专家组权责不清晰等问题。为此,建议:

1充分依靠重点专项专家组。

专家组应为专项实施期间的固定机构,人员固定并保证工作时间;专家组组成上应包含实施方案或指南编制专家组核心成员,防止方案、指南与任务组织实施的脱节;应包含项目或方向负责人,使专家组切实有组织实施和确保完成预定任务的压力。

2优化评审专家的组成。

除随机抽选专家外,按照所属方向或分工,安排重点专项专家组成员担任评审专家。通过固定人员参加评审,以保持任务遴选的延续性,同时便于专项专家组介入任务组织,真正体现技术决策权和负起相应责任。

3成立监理专家组。

除科技部层面统一的评估监管机制外,建议各重点专项牵头部门自行设置本专项的监理机构,成立固定监理专家组。

4理顺专业机构和专家组关系。

明确专家组技术决策和组织实施的全权,并承担相应技术责任;专业机构加强制度建设和流程控制,承担申请受理、组织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管理职责,并作好对专家组的保障和服务工作。

中国科学院国家数学与交叉科学中心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 郭雷

政府性奖励应坚持少而精

我国科技奖励制度实施几十年来,对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起到过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科学技术深入发展,现行奖励制度弊端逐渐暴露并日益突显。进一步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对有效促进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对此,建议:

1进一步减小政府性科技奖励规模,有效促进社会性奖励发展。

对基础研究成果应主要由专业学术团体来奖励,实行规范国际化评审,逐步建立奖励的国际声誉;对应用研究成果的奖励应通过市场奖励来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进一步减小政府性奖励规模或数量,不但使政府奖励在评审机制上更有科学性保障,还为社会性奖励得到更好培育和发展留出空间。

2政府性奖励的对象以科学家个人为主。

目前我国大规模奖励科研项目成果的做法,或通过奖励科研项目而奖励科学家个人的做法,往往会模糊原创性贡献和关键性人员,降低奖励荣誉感和激励效果。随着国际合作的广泛深入开展,奖励项目成果的做法还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隐患。建议对政府性奖励的主要对象进行改革。

3通过少而精的奖项设置来保障政府性奖励导向性。

政府性奖项应设置得少而精,从机制上保证奖励水平和质量,减少外在奖励对科研人员内在创新动力的影响,形成正确激励导向,使大部分人安心专心从事创新工作,形成良好科研氛围。建议在国家层面主要奖励杰出科学家个人(终身成就或单项具体贡献),同时增设针对青年科学家的奖励,并在每一学科领域内每次授奖不超过一名。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院长 刘永

长期稳定支持原始创新研究

结合我国参与国际热核实验堆(ITER)计划实践,谈谈原始创新研究需要长期稳定支持的体会与建议。

ITER计划是目前全球规模最大、影响最深远的国际大科学工程之一,其目的是建造一座热核聚变实验堆。和其它前沿领域一样,核聚变能开发具有周期长、风险大、探索性强、厚积薄发等特点。一旦取得突破,就会涌现出一批原始创新,形成先发优势,率先掌握能够引领未来发展的原创性技术。

我国科技要实现领跑,就需要在很多关键领域通过原始创新取得突破。针对参与ITER计划,中央财政设定了专项经费,在大力支持我国承担的采购包制造任务实施的同时,也为国内聚变能研发提供了力度相当的支持。在采购包制造任务上,采用与国际一流机构对标的考核体系,在国内聚变能研发上,面对不同性质的项目和不同类别的人员,采取各具针对性的考核方法,充分调动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为输出原始创新提供了保障。

鉴此,对于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并能催生大量原始创新的前沿领域,建议:

1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在优先项目遴选上,充分发挥体制优势,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

2通过竞争机制确定项目承担团队,对圆满完成阶段目标的团队给予长期稳定的财政支持。在执行过程中进行动态的技术发展趋势评价,甄别出能够引领未来发展的原创性技术,进行重点培育,并探讨其应用于其它领域的可行性。

3确立以创新和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对团队核心岗位人员实现高薪酬,对关键技术的职务发明人实行重奖,以此稳定人才队伍。

中国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地球研究所副所长 顾行发

改革科技评价制度促进重大原始创新

重大原始创新是掌握新一轮全球科技竞争战略主动权的制高点。如何通过改革现行科技评价制度,适应重大原始创新的内在需求迫在眉睫。为此,建议:

1优化评价频次和时效,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及科技管理机构。

国家和各级科研部门要减少评价次数,采取3到5年一次评价,维护研究人员的学术自由和学术研究的独立自主,不轻易受外界因素干扰;构建多元评价体系,明确各科技管理机构的作用、功能、权利和责任,必要时要有法律条文予以确定,提高操作的权威性和规范性。

2优化项目立项模式,提高项目创新性的评价权重。

重点关注每个申请项目的创新点和精华之处,通过专家交互共同淬炼科学问题,通过互动完善项目申请和立项;减弱行政干预,赋予项目管理者(首席科学家)项目决定权,同时完善监督机制,严惩徇私舞弊者。

3优化人员评价指标和职权,提高科研人员素质评价权重。

人是重大原创的倡导者和实施者,优化现有评价制度,在评价标准中提高科研人员学术道德和学术素养的权重;一旦确定科技项目领头人,要相信领头人的科学精神和学术判断,给予最大限度的技术路线决策权、经费支配权和资源调动权。

4优化现有创新评审制度,建立灵活的交叉评价制度。

重大原始创新多产生于交叉领域,需打破现有学科保护主义,建立灵活的交叉学科评价制度,完善多维交叉学科评审专家库和评价方法,对交叉研究项目进行分布式交叉评价,为重大原始创新提供生长土壤。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 

沈保根:优化创新环境 让科研评价回归科学本身

基础研究需要建立回归科学本身的评价体系和宽松的创新氛围,让科研人员能够长期坚守,潜心科研,专注原始创新。对此,建议:

1建立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的国际化、现代化评价制度。

一些基础研究领域近年来取得了重要科研成果,这是科研团队长期坚持、注重合作、专注原始创新的结果,更与科学的评价体制和宽松的创新氛围密不可分。建议选取国内外代表性机构开展调研,探讨国际知名大学普遍采用的由教授委员会评价科研工作的做法,研究制定与国际接轨的评判标准,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以成果和贡献为依据的国际化、现代化科技评价制度,完善科技人才、科技成果与学术贡献考核评价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2建立宽容失败的评价机制。

任何一个基础研究领域的重大突破都离不开长期的积累和多次的失败、挫折,这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规律。科技评价中一定要能够继续容忍失败,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不以论文专利数量为项目目标,注重原创成果的取得,允许一定的失败比例,科学看待失败。正如钱学森所说:“科学试验如果次次都能成功,那又何必试验呢?经过挫折和失败,会使我们变得更聪明。”

3完善鼓励科研合作的机制。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科学研究已进入大科学时代,基础性重大原创成果的取得离不开跨实验室、跨机构甚至跨国界的合作。建议探索鼓励团队合作的评价模式,让科技评价回归学术判断和学术评价本身,公平对待每一位科研合作者,创造协同创新、专心宽松、有利于重大原创成果产出的合作氛围。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罗永章

利用大数据助推科技立项、成果评价和人才考核体系改革

大数据技术已经深入人类社会生活,产生了诸多颠覆性的变革,然而在我国科技立项、成果评价和人才考核体系中却鲜有发挥作用。科技立项、成果评价和人才考核体系存在的问题:一是科技立项缺乏客观依据,二是科技成果评价和人才考核体系不健全。对此,建议:

1让科技立项有据可依、有规可循。

将各学科领域的成果纳入数据库,分析总结哪些适合发文章、哪些更有应用潜质,根据国家及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需求确定立项方向。还可以科学预测相关产业发展规律,有效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从国家层面提前引导,未雨绸缪,指导后续科技投入比例并及时调整科技方向。例如,通过预测重大疾病发病谱,指导医药研发立项,有效改善有些医药品种“一窝蜂上”和“一窝蜂下”的资源浪费及恶性竞争。

2让成果评价和人才考核与时俱进,全面科学。

将产出价值、国际同行评议等纳入成果评价和人才考核体系,对不同类型成果实行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核标准,鼓励科技人员以国计民生为己任,而不是光练“纸上功夫”。建议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对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跟踪评价,及时增加和删减,实现科技资源合理配置。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大数据有助于建立客观、科学的科技评价体系,精准研判科技投入方向,考核激励科研人员,实现审评专家追溯及问责,提高科技资源使用效率。

北京大学信息与工程科学部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 高文

把握人才项目定位深化科技评价改革

当前,人才计划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条块分割严重,“叠冠”现象普遍,人才帽子与利益过度挂钩。由于管理部门互不通气,加上用人单位鼓励,不少年轻人把主要精力放在申请各类人才计划上。一个人头顶多个“人才帽子”的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症结在于,人才计划主管部门缺乏沟通、人才计划社会评价被异化和误导,偏离人才计划设立的初衷。为此,建议:

1加强人才计划顶层设计,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避免重复支持。

同一年龄段、同一层次的人才计划,应只资助一次。对于重复获取资助的,要停止重复支持。应对新的申请实施查重,单位停止重复推荐。

2正本清源,回到项目的本来定位。

人才计划无论是引才计划或者育才计划,都是项目资助,而不是授予的荣誉称号。项目一旦完成,其称呼也应该自然终止。正本清源,就是要求形成一股社会正气,不再把人才计划的称谓当做帽子使用。

3改革学术评价体系,引导正确的价值取向,使人才项目回归学术本位。

应消除个人与单位评估时简单数“帽子”的做法,减小“帽子”在各类评价中的权重及其与利益的挂钩。应深化收入分配政策改革,对将待遇与人才类项目挂钩的情况要研究治理对策,既要与人才学术贡献相匹配,也要避免不当竞争,营造良好创新环境。长远来看,更要通过学术共同体的治理和自治,促进形成较好的科学文化、坚守科学精神。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助理 唐明

让科技评价激励团队创新能力

学科交叉融合的大科学时代,通过团队协同创新,使不同学科、不同优势的创新主体形成合力,优势互补、联合攻关,成为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必然选择。

公正、合理和科学的评价体系是引领团队创新能力、全面提升科技竞争力和贡献率的基础。但目前在团队的评价中,比较注重对团队核心成员的评价,忽视了对团队其他成员之间协作能力和贡献的有效评价,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这将直接影响到团队的整体凝聚力,使团队效应难以充分发挥。为此,建议:

1对团队成员的评价指标除了有整体的,还应有个人的。

对团队整体以创新能力提升、解决重大科学问题进行评价;对每个成员以贡献度大小进行分类评价,应考虑合作精神,如合作论文的数量和质量,合作项目的数量和级别。

2根据科技人才不同的专业性质和研究方向合理确定考核指标。

对不同性质的团队和团队中不同职责的成员采用不同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价,有利于各自作用的充分发挥。

3基于创新质量和贡献导向,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科研团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注重个人评价向注重团队评价转变,在突出团队整体贡献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团队每个成员的不同贡献。

4在科研项目的设立中加大对团队类项目的支持力度和数量,特别是在国家层面上加大对创新群体、创新团队项目的立项数量和比重,从而激发团队的科技创新积极性。

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 胡刚

构建基于贡献度的临床医学科技评价体系

临床医学是应用学科,应用学科完全按照发表SCI论文及其影响因子来评价,会影响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进步。当前这种评价体系导致临床医学面临很多问题:一是能发表高影响因子文章的医生越来越多,但是会看病、能看病、看好病的医生越来越少。二是从我们培养的人才来看,学位越高,临床实践能力反而可能越来越低。三是一定程度降低了我国新药研发的国际竞争力。为此,建议:

1科学设置临床医学评价指标,不以SCI论文的数量和影响因子评价临床医学。

将临床诊疗能力和水平,对患者解决病痛的成本或者为健康中国建设的贡献度,作为临床医学的评价标准。

2坚持分类分层分科评价。

基于临床医学发展规律和临床医生成长规律,实行差异化的评价标准和方法是当务之急。例如,中医临床与西医临床的诊断、治疗思路与模式完全不同,很显然评价的指标不能按现行的同一指标予以评价;即便在同一医学体系中,内科医生与外科医生也应该各有不同的核心评价指标。

3在临床医学中需要两支队伍,一支是临床医疗队伍,一支是临床研究队伍。

临床医疗队伍,就是要让他们能够应用知识和科技,为临床诊断疾病、治疗疾病,保障全民健康,这个要作为主要考核能力。而临床研究的队伍,就是要考核他们解决临床重大科学问题的能力,为创新能力提升作出贡献的水平。

来源:中国科技网、中国政协报

项目立项评审及科技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