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儿童友好城市规划实践经验及启示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06-01

来源:城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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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约有3.01亿儿童(0-17周岁),为全世界最大的少年儿童群体,其中1.79亿儿童居住在城市中。关注儿童空间权益,创造适宜他们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是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也是我国人口结构转型时期的重要议题。1992年,为支持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做出的国际承诺,履行《儿童权利公约》,国务院颁布了首个以儿童为主体的国家行动计划——《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保障儿童权利在中国的实现;2011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指出,继续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权利,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2016年,“十三五”规划提出,应保证未成年人基本权益,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加强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等设施建设。尽管我国儿童发展事业取得了多方进展,但当前我国的儿童福利制度仍整体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自2016年起,我国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与少子化现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鼓励新生人口的生育与抚养,对儿童的成长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并促使城市资源配置与环境建设进行相应调整以迎合需求转变。基于此,本文从国际经验着手,梳理与总结儿童友好城市的典型国际行动与各国实践要点,以期为我国未来城市建设提供启示。

一、儿童友好城市的涵义

自1924年《日内瓦儿童权利宣言》开始,国际社会正视儿童权利并逐步完善其内涵,由对儿童的被动保护与福利完善向儿童作为主体的发展与决策权的全面性发展。198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作为“首个明确将儿童视为社会参与者及自身权利积极持有者的国际文书”,明确了儿童所拥有的基本人权,并指出儿童福祉和生活质量是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管理的终极指标。“儿童友好城市”指的是致力于儿童权利的地方性治理系统,其体现了以儿童为本的城市发展导向。1996年,第二届联合国人居大会首次提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同年,联合国人居中心(UNCHS)发布《人类居住议程全球报告:城市化的世界》报告,对儿童的居住环境做出了明确指示:“儿童与青少年的需求,尤其是关乎他们成长的居住环境应该得到充分的考虑”;2002年,联合国儿童问题特别会议形成文件《适合儿童成长的世界》,要求各成员国承诺将儿童的利益置于首位,致力于发展有利于其居住的城市与社区。

二、儿童友好城市的典型行动

随着国际社会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关注,涌现出了大量行动计划及项目实践。本研究以全球范围内的4个行动为例——“儿童友好城市方案”、“在城市中成长”、“都市95”以及“为了女孩与男孩的可持续城市”,对不同行动方案的共性特征与各自特点进行剖析。分析结果表明,这些行动方案的主导方与涉及规模有所差异,行动目标各有偏重,所针对的儿童年龄段也有所区别,但都体现了以儿童需求为核心的城市发展趋向。从行动特点来看,主要围绕环境改善、服务支持、儿童参与与政策制度这几方面来展开具体实践活动,部分还通过采取定期评估的方式确保行动开展的可持续性。同时,这些行动所采取的措施也并非单一的,而是涵盖了多个领域的不同层面,通过外在物质环境与社会环境的综合性建设,确保儿童及其家庭需求的充分满足,实现儿童权益的良好保障。

三、儿童友好城市规划实践要点与特征

通过对不同国家计划实例的关注要点与具体实践内容进行提炼,发现实践要点主要集中于4个领域——交通出行、开放空间、住房与设施以及儿童参与。其中,交通出行主要体现在采取多样化的交通措施为儿童出行提供支持性环境,鼓励儿童积极、自主出行;活动空间指将儿童活动纳入到城市各层级开放空间设计之中,为他们提供更加安全、自在的活动场所;住房与设施侧重于从迎合育儿家庭的日常生活需求角度,为其提供更加健全、完善的功能支撑;儿童参与关注于聆听儿童的呼声,体现了社会对于儿童权利的认可与尊重。这些规划实践各有侧重、互为补充,为从不同视角出发建立儿童友好城市提供了思路,并呈现出了以下共性特征:首先,完备的立法保障与制度建设是确保儿童权益的先决条件,也是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重要基础;其次,适宜的政策引导与支持是儿童权益得以在地方层面落实的关键环节;再次,充足的资金支持与不同主体间的密切协作是这些实践得以推行的有力保障;最后,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是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增进公民认同感的内在动力。

四、结论与启示

各国积极致力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我国提供了丰富而宝贵的经验。需要注意的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并不意味着将规划与设计焦点仅集中于儿童群体,忽视其他群体的真实需求,而是在兼顾多代需求的基础上赋予儿童一定的优先权,使城市环境建设更适宜他们成长与发展。这体现了城市建设中对于儿童权利与地位的认可——既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特殊需求的真实回应,也反映了城市发展由注重物质建设向回归人本的社会生活规划转型。纵观国外规划实践经验,可以为我国提供以下启示。首先,建立与我国城市发展相适宜的儿童福利制度。儿童福利制度的建设应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进程相协调。其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再次,政策引导与多方合作。在政府相关政策引导下,鼓励社区、学校、地方政府、非营利组织、企业等的多方合作,是确保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不同领域措施有效推进的关键环节。最后,增强社会文化宣传与引导。儿童友好城市的实现并非一蹴而就,不仅应关注硬件设施配套,还应注重社会软环境的建设,尤其应重视对公众意识的引导与转变。

来源:cswt2020 城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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