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06-20

来源: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关于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进行调整的有关规定,经组织科学评估,林草、农业农村两部门共同形成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dzwszgc@163.com;农业农村部ssbkw@cafs.ac.cn。

  二、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动植物司资规处(邮编:100714);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资源环保处(邮编:100125)。

  三、联系电话:010-84238449;010-59193273。

  有关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

   

  附件: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

2020年6月19日

 


转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来源:nawca_163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TE5OTQ0Mw==&mid=2649811443&idx=1&sn=c734a03ff3216177db80a08c6ddd62bb&chksm=88044b4fbf73c259be22315558f8ad895f94a7e797620b7549a1bb2d7d73cfc7b307959d185f&scene=27#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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