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原理事长王先进同志逝世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7-12-14

20171214183017_945db1.jpg

      本网讯  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被誉为“中国土地改革之父”的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王先进同志于12月14日凌晨在北京逝世,享年87岁。

      王先进,1930年12月生于山东省海阳市。1945年1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山东军区、华东野战军战士、团文书、排长、书记;参加了淮海战役和渡江战役。1949年8月以后,先后任杭州市军管会、杭州市公安局科长,中央警卫局科长。1964年6月,任中共集安县委副书记,1971年以后,先后任中共通辽县委书记、中共通化地委第一书记、中共吉林省委副书记。1986年7月,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1993年10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委员会委员。1998年,继于光远、杜润生之后,王先进任中国土经济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王先进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十三、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八、九届代表。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十六次常委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8月,国家土地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中共吉林省委常务副书记王先进从长春奉调进京,出任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任局长。1988年,《宪法(修正案)》获得通过,确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的法律原则。1990年国务院出台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和国家土地管理机构的诞生,《宪法》中关于土地条文的修改,《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土地管理事业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见证并为这一历史进程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就是时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的王先进同志。

     王先进同志的一生与土地有缘,在他担任8年国家土地管理局长期间,主要抓了三项大的改革:第一,根据中央决定,建立了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土地管理体制。土地管理体制改革争议激烈。从1986年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到1994年国务院召开的部门联席会议,争论了8年才基本解决。第二,建立了以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为基础的耕地保护制度。这项制度,国家土地管理局建局之初就开始酝酿准备,直到1989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农业部在湖北荆州地区召开的全国第一次基本农田保护会议上才正式确定下来。后来,全国人大通过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第三,建立了以出让、转让为主要形式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这三项改革,打下了现代土地管理制度的坚实基础。

     王先进同志在担任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期间,领导学会创建并组织实施了全国中小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实验区,创办了宣传和学术交流平台《今日国土》杂志,并为杂志设计了“形象描绘国土资源、科学利用国土资源、保护培育国土资源、法律规范国土资源”的办刊宗旨。同时,对学会工作人员提出了 “办实事、讲实话、求实效” 的服务社会方针。为国土经济学的研究与实践,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国国土经济学会事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中国国土经济学会秘书处供稿)

 

 

责任编辑:肖亚楠

来源:中国国土经济学会

原文链接:http://www.csote.org/n12174177/n12284262/17948246.html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交流、公益传播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电话:(010)86409582

邮箱:kejie@scimall.org.cn

时政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