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广泛的公众参与,才是真正好的绿色金融 | 宏观保护说之绿色金融篇(4)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8-04-09

关于绿色金融,绿会宏观保护说在重点阐述了与之密切相关的绿色行业、金融机构和项目运行管理制度三方面内容后,第四部分将重点阐述公众参与对绿色金融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金融是推动绿色发展的核心要素。在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增大、改革发展处于攻坚阶段的中国,需要强有力的绿色金融政策,才能促发金融系统的“绿色化”,破解转型发展的绿色命题。

与其他国家“自下而上”的发展方式不同,我国的绿色金融发展更多通过“自上而下”的模式。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这是我国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阶段成果。有了自上而下的指导,更需要自下而上的参与。融入第三方的参与,实现上下结合,确保绿色金融的“绿色”属性,才有利于绿色金融充满活力、健康的发展。

绿会宏观保护说认为: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不仅仅是资本方、金融方、产业方的参与,还需要积极引入以绿色发展为目标的独立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特别是人民群众的充分参与,做好信息的及时披露与公开,这是绿色金融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内容。只有引入第三方的广泛参与,绿色金融才能够真正为绿色发展添加蓬勃动力,才能够真正的成为绿色金融。而第三方和公众参与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的公信力和参与者的信心,这是一个互相促进和不断完善、提高的过程。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迅速,但金融机构在实施绿色金融项目时,尚没有充分引入第三方参与机制。这是绿会宏观保护说认为需要提高和改进的重要方面。

绿色发展,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与支持。这不仅仅体现在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动员私人资本开展绿色投资能力等方面,更应该体现在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绿色金融的投资方向、制度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从认证、实施,到监督、评估的一系列充分参与中。

文/Tammy  审/卡秋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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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原文链接:http://www.cbcgdf.org/NewsShow/4854/4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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