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立法重奖科技功臣:每年总奖金6000万元,单项奖最高奖金300万元

山西晋城市科协 2018-06-28

为奖励在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进一步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内生动力,我省设立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分为六大类,奖项范围扩大,奖励数额提高,每年奖励从5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奖金达300万元。

6月26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政府、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深入解读新修订的《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新修订的奖励办法主要从奖励导向、奖励条件、奖项设置、评审机制、奖金标准、诚信建设等17个方面对2004年印发实施的《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

据介绍,新修订的《办法》突出“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发展理念,将奖励对象由“公民”扩展为“个人”,为山西科技创新作出重大贡献的非中国籍专家也可获奖;强化开放合作,将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改革为科学技术合作奖,授奖的范围由外国人或外国组织扩大为省内外、境内外个人或组织,授奖数量由原来不超过2项提高到不超过10项,每年评审,为我省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大幅提高奖金标准,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数量由不超过2项提高到不超过5项,每项奖金由8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新设的企业技术创新奖不超过10项,每项奖金60万元;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二、三等奖每项奖金由过去6万元、2万元、1万元提高至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科学技术合作奖一、二、三等奖每项奖金分别为50万元、20万元、10万元。拓宽了国家奖提名的范围,突破过去只由我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可以提名的限制,拓展为只要在我省范围内实施的优秀项目,均可提名。微信图片_2018062808132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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