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实施2018年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的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8-07-05

科协办发普字〔2018〕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有关要求,落实《中国科协2018年科普工作要点》相关工作部署,坚持公平普惠、注重扶贫扶智相结合,2018年将继续实施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全面推进第二轮巡展工作。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中国流动科技馆的通知》(科协普函传字〔2018〕2号),各地积极组织申报工作。截至2018年1月底,中西部地区20个省区、福建省、广东省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请中国流动科技馆展览,东部地区辽宁省、浙江省上报流动科技馆展览研发计划。

依据中国流动科技馆2018年财政预算经费,中国科学技术馆制作中国流动科技馆展览58套。根据项目总体规划和各省科协申报,中国科协为中西部地区配发中国流动科技馆展览资源,同时将东部地区自行开发运行流动科技馆展览纳入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省级科协要统筹和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科技馆巡展工作,综合协调、实施保障,争取当地财政、教育等部门的支持;各省项目执行单位负责流动科技馆的具体实施,包括:站点选择、场地落实、展览运输、布撤展、安装调试、日常管理和维护、教育活动开展、观众组织、媒体宣传等;并积极组织开展2018年流动科技馆项目征文活动。各县(市)科协及相关单位负责协助省级项目执行单位落实好巡展相关工作。

二、中西部地区各省需做好各套展览首站运行的相关准备工作,并将各套展览首站场地及相关负责人于8月15日前报至中国科学技术馆;各省级项目执行单位须于8月20日前同中国科学技术馆签署《中国流动科技馆巡展工作协议》(见附件2);2018年展览资源将于8月31日前运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站巡展地。

三、东部地区需参照中国流动科技馆展览大纲内容和规模以及展览质量进行自行研制,所开发的展览纳入整个项目的实施与管理,严格按照上报的巡展工作方案执行,积极组织项目实施的有关工作。

四、各省执行单位,要做好新增展览资源的规划和运行保障,并继续对已配发的流动科技馆展览加强管理,保证展品完好率、加大观众组织力度、增加特色教育活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等,以实现展览效益最大化,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同时,进一步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行KPI考核机制,明确使命目标,精确成果导向,强化绩效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加强巡展计划执行监管。依照各省第二轮巡展规划及年度巡展计划,按时推进巡展覆盖进度,并利用互动电子屏定位设备,进行展览地点实时上传,实现巡展动态实时在线监管。

2.加强绩效管理,量化数据考核。充分利用全国流动科普服务平台开展流动科技馆信息化绩效管理工作,并利用红外人数统计设备,完成参观人数量统计。每月25日前将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的运行数据提交中国科学技术馆,包括站点名称、参观人数、展品完好率等。

3.加强展览维护维修服务管理。展品质保服务3.5年,第1年免费质保期结束后,第2年至第3.5年由中国科学技术馆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派展览制作公司负责(详情请见展品铭牌),或联系中国科学技术馆处理展品维修事宜。

4.按时完成总结及工作计划。每站开展后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动态相关情况上传至全国科技馆科普服务平台,每站巡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上传至平台。11月底前提交流动科技馆项目本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五、为迎接中国科协成立60周年,宣传总结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成果,提升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公众影响力和社会彰显度,请各省认真梳理总结本省巡展情况,深入挖掘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典型人物及典型事例,形成宣传材料(见附件3),并于7月30日前将电子版提交至中国科学技术馆。

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 系 人:张  璇

联系电话:010-68529879

中国科学技术馆

联 系 人:乐  雁  张  健

联系电话:010-59041459  010-59041148

电子邮箱:ZGLD@cstm.or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5号中国科学技术馆

资源管理部  100012

附件(点击查看下载):

1.2018年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执行表

2.中国流动科技馆巡展工作协议

3.宣传材料要求

中国科协办公厅


通知 中国科协 科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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