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一票否决”的N次方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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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的新闻再次出现在媒体中间,虽然很多人对此已经“无感”。

11月16日,教育部下发《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表示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

之所以笔者认为很多人对此会“无感”,是因为近些年来,类似的通知、意见,人们看到的已经太多了。以下仅举数例——

2013年5月,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联合印发意见,表示要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档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014年10月,教育部出台意见,强调高校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2016年9月,教育部出台意见,要求加强师德考核力度,将师德考核摆在高校教师考核的首位,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2017年9月,教育部发布工作指南,提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018年2月,教育部出台意见,对于未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研究生导师及培养单位视情况处理;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

从2013年至今,几乎每年,师德“一票否决”都会借着不同的文件,出现在公众和教师面前。然而,我们的高校整体师德状况真的有一个明显提升了吗?

似乎没有,毕竟就在不久前,“程颖事件”还历历在目。

在此,笔者并不是对“师德一票否决”这一政策本身存有异议,该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但相同的政策重复出现,只能说明两个问题,要么是政策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要么是政策执行不力。而在“师德一票否决”这个问题上,可能这两者兼而有之。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师德失范者给予处罚,不管这一处罚力度如何,其本质上都属于“结果监督”,即不对教师形成师德失范的过程加以控制,只对“师德失范”这一结果采取措施。这种方式存在的一个问题便是对问题的简单化处理看似力度很大,但实际上并没有达到政策制定者“惩戒失范者、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因此,在教师师德失范的问题上,我们是否可以将简单的“结果监督”转变为“过程监督”呢?要知道,直到现在,我们依然没有对青年教师成体系化的师德教育,大学教师依然是唯一一群可以在未接触任何师范教育的情况下,就能进入课堂的老师,对于整体的师德师范监督管理,依然停留在简单的学生考评上。

对此,我们是否应该多花一些心思,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新办法,而不是每年重复一些大家已经“耳熟能详”的固有政策呢?要知道,如果一项政策的实际效果只有“1”的话,无论它的乘方是几,其得到的结果依然只是“1”。

作者:陈彬 

来源:中国科学报

来源:中国科学报

原文链接:http://news.sciencenet.cn//sbhtmlnews/2018/11/341063.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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