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心理咨询师案例督导培训的通知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12-11

来源:石家庄市心理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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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心理咨询师案例督导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落实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在2020年秋季学期启动大中小学生心理援助工程的通知》(石教函〔2020〕377号)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营造安全积极的校园文化环境,预防校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提升全市心理教育师资队伍的能力素质,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学校心理咨询师案例督导培训。现将具体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本活动为连续项目,原则上每月一次。第一次活动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上午9:00-12:00。

二、培训地点

活动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线下培训地址为心工坊(西大街与裕华路交叉口西北角)。

三、参加人员

全市中小学心理教师、学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具体指标见附件1,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提取码:nbvr ),有意申请注册系统注册助理心理师、注册心理师资格者,正在我市大中小学从事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有对督导的需求,能够提交个案者优先。

本次案例督导培训活动要求全程参加,结束后颁发由石家庄整合心理咨询中心(或河北督导点)出具的督导培训学习时数证明,低于8次者不予开具。

人数:80人

四、督导师资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河北督导项目点、石家庄市心理学会、石家庄市未成年人心理维护中心选派中国心理学会注册督导师/注册心理师。

五、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旨在培养我市高水平的心理健康教育专家队伍和胜任心理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确保培训后能够高质量、高标准、高专业水平地完成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个案分析与讨论。立足于以系统式多元视角看个案的个体身心困境、学业发展困境、家庭教育困境和师生关系困境等内容,探求个案生命发展资源与问题转化视野。

2、理论研讨与分析。立足于咨询师专长的心理咨询理论、实操技术与生命信念和教育观念,寻求与来访者通渠的途径,解决咨询困境的理论引导与技术操作难题。

3、技术练习与加强。立足于咨询师的专业基本功和胜任力,谋求紧贴真实与现实的咨询能力,将伦理与理论和技术融为一体,提高咨询胜任力。

六、报名方式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严格按照分配人数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将报名回执(见附件2,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提取码:nbvr )于2020年12月16日(周三)下午5点前发送至wenya1019@163.com,邮件写明“单位名称+培训回执”。

来源:sjzsxlxh 石家庄市心理学会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zMTk0MzE0MQ==&mid=2247484666&idx=1&sn=f88c4892d2206156c093b9402ca8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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