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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技术的归技术,让数据的归数据,才是智慧城市理想国的模样。这启示我们,要从根本上坚守数据红线,在智慧城市等关乎国计民生领域的竭力避免平台经济垄断行为。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12-15

来源:中国测绘学会智慧城市工作委员会


作者 | 葛覃


“城市是诞生奇迹之所,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与最美好的希望,是最健康、最绿色、最富裕、最宜居的地方。如果你热爱自然,请搬到摩天大楼里;如果你热爱地球,请搬到城市里。”

——《城市的胜利》


2020年12月初,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采集自然人信息的,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约定用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不得采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血型、疾病和病史、生物识别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天津是全国首个发布禁止采集人脸识别等信息法规的城市,但肯定不会是最后一个。智慧城市是技术和社会发展的高阶形态,信息越来越有价值,人脸、指纹、位置等敏感信息都被赋予特殊意义,个人、组织和城市对数据隐私和安全的诉求也就更加急迫。


数字时代,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资料,培育出全新的数字经济,历史告诉我们,垄断往往是从占有生产资料开始的,数据被占有还要在智慧城市诞生之前,可追溯到互联网时代,智慧城市会成为数据垄断的斗兽场么?


互联网越界,谁来为数据安全负责?


在互联网时代之前,数据从未如此有价值。是互联网发现了数据的价值,还是数据催生了互联网,没有定论。


现代互联网企业类似一座座数据工厂,数据是生产资料,通过互联网技术加以计算和整合,最终生产出来的比特流传输到每个人。可以说,没有数据,就没有互联网的发展。


“免费”是互联网的招牌,但没听说过哪家互联网公司是靠免费来盈利的,免费的背后是互联网在灰色空间试探,越过红线非法获取数据。


比如广告,在互联网公司诞生之前,广告做不到精准投放,只有在获取了用户的隐私数据之后,勾勒出用户画像,才能做到精准推送。不少用户都曾在网上发帖控诉,自己的聊天等隐私被非法获取,进而成为定向推送广告的依据。


这是互联网的“玄学”?互联网当然没有魔力,它只不过越过了红线。


百度董事长李彦宏曾语出惊人:“中国人对隐私问题更加开放,或者说没有那么敏感,如果要用隐私来交换便捷性或者效率的话,很多情况下中国用户是愿意这么做的。”


业内外一片哗然,我们的数据隐私选择权就这样被做了主。


免费不是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在数字时代的早期占有数据这一门生产资料,才是互联网巨头一切商业模式的基础。互联网早期,数据缺乏监管,在历次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过程中,都出现过规则滞后于市场的现象,现在数据监管正日趋严格。


中国央行原行长周小川在博鳌亚洲论坛国际科技与创新论坛上表示,互联网科技巨头掌控大量数据和市场份额,已经形成垄断抑制公平竞争。


一石激起千层浪。


智慧城市是现代技术的集大成者,涵盖我们衣食住行在内的工作和生活,如果智慧城市遭遇同样的境况,不亚于一场灾难。


2020年5月,谷歌宣布因为数据隐私和数据安全问题,放弃多伦多智慧城市项目,如果谷歌这样的互联网巨头尚不能解决数据问题,可能也说明互联网跨越数据红线的商业模式,与智慧城市站在了对立面。

 

站在反数据垄断前夜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将矛头对准了平台型企业。本次意见稿明确指出,“二选一”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限定交易行为;“大数据杀”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差别待遇。


以往被广大用户诟病的互联网数据乱象,如今被定性,这着实给互联网企业敲响了警钟。参考先有问题,后有法规的规律,说明互联网数据垄断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要严重得多。


短期来看,互联网巨头垄断数据带来了数字经济的表面繁荣,长期来看,这种表面繁荣可能需要我们未来付出更大的代价来弥补,“数据危机”潜藏在冰山之下。


该意见稿发布的同时,互联网巨头在干什么呢?


巨头们没有收手,或者说这就是互联网的贪婪本质,互联网巨头正忙着一窝蜂涌向社区团购,你所能想到的互联网巨头,都通过直接出售或者间接投资的方式下场抢夺“人民的菜篮子”。


作为新兴行业的互联网产业,传统行业上百年才使得行业集中度提高,在互联网行业中,只用了几年就能完成颠覆并形成垄断。互联网企业通过数据垄断形成的竞争优势,再投入到新一轮的肆意扩张,形成新的行业领域垄断,比如社区团购,比如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理应具有善政、惠民、兴业的作用,平台经济以盈利为第一优先级,假如数据被垄断,具有民生意义的智慧城市价值则难以体现。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前成员、深圳大学特聘教授王晓晔就表示,平台企业的商业模式是基于数据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即大数据是其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随着网络产生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大数据,数字经济市场就存在着一个巨大的进入壁垒。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同样需要反垄断监管。

 

智慧城市数据安全的杰文斯悖论


十九世纪,经济学家杰文斯在研究煤炭的使用效率时发现,在提高煤的使用效率方面,原本以为效率的提高能满足人们对煤的需求,然而结果是,效率越高,消耗的煤就越多,煤炭总量就会更快耗竭,人们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燃烧效率更高的蒸汽机并不会导致更少的煤炭消耗,世界反而进入以煤炭为动力的工业时代,这就是杰文斯悖论。


类似地,数字时代数据的价值前所未有,我们愈是对数据高效利用,数据愈发难以得到更好的保护,智慧城市中孕育着的数据金矿就愈加危险。


2017年某互联网巨头曾以1分钱竞标智慧城市项目,说明互联网巨头看中的并不是初期建设的利润,而是通过智慧城市项目赚其他的钱,很快类似恶意竞争被叫停。


在智慧城市领域,曾被大肆吹捧的“羊毛出在猪身上”互联网模式已经销声匿迹,免费的往往是最贵的,相比建设成本支出,智慧城市主导方更看重的是稳定与安全。


用户盯着互联网厂商的蝇头小利,互联网厂商盯上用户的数据,互联网正在将这种模式快速复制到他们进入的任何一个领域,而这是否会对国内的实业经济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式的影响,我们在忐忑中观望。

 

谁来决定数据的出路?


2020年4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等提出“顶层设计”,对于数据垄断和合理开发已有动作。


举例来说,意见提到了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以及更重要的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


比如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提高数据质量和规范性,丰富数据产品。研究根据数据性质完善产权性质。制定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推动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


如今很多匪夷所思的乱象,驱使我国开始对于互联网平台经济垄断行为展开调查,本质上就是为了制约数据滥用的行为。而在类似互联网金融、智慧城市这样关系社会民生的领域中,数据主权应当牢牢掌握在政府手中,个人用户的数据主权也该得到认可和保护,而不是重走互联网一途。


保护好智慧城市的数据安全,也就是维护了数字经济的底线。


让技术的归技术,让数据的归数据,才是智慧城市理想国的模样。这启示我们,要从根本上坚守数据红线,在智慧城市等关乎国计民生领域的竭力避免平台经济垄断行为。

智慧城市是全新命题,数据安全是沉疴旧疾。我们当下所面临的一切问题,包括数据安全问题,都会成为时代进步的契机,如果互联网企业不改变,总会有其他力量取而代之,自古皆是如此。

The  End


来源:gh_aade121f7c73 中国测绘学会智慧城市工作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5MzIxMzk4Mg==&mid=2247498797&idx=2&sn=d609d5449c8360285a737abed630c8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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