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伟副所长:新时代国家治理的法治变革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12-24

来源: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作者:李建伟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

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全面依法治国关系的理论最新发展和实践最新要求。

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本质的稳定性和长期性,能够提高社会活动的规范性和可预期性,能够有效调节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规范社会行为,统筹社会力量、解决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保障社会有序健康发展,从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

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标志。通过法治可以实现政党执政行为、政府行政行为、企业经营行为、社会活动行为、公众社会行为等的规范运行。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治理发展进步的一个突出标志,就是社会各领域大量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的制定颁布、推进实施与成效显现,与整个国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素养、水平的不断提高。

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在这样一个大国执政,要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都需要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已成为我国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与显著优势之一。

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国家治理所面对的主体日益广泛多样、利益越发复杂多元。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法治,通过良法善治,才可能保障整个社会平稳有序和协调持续发展。

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法治形式上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在内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实质上强调法律至上、权力制约、程序公正和良法善治等理念原则。治理现代化在理念、原则、制度、机制、措施等各方面,都离不开上述法治形式和实质的支撑,都必须将其作为依托。

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实践的重要内容,从而“法治化”则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内容。

理论和实践证明,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略、基本标志、基本方式、必由之路、必要依托和必然内容,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国家治理的深刻变革。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与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关系,对于新时代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从而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意义和实践指导价值。


来源:fazhizhiku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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