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3 • 15保障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 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12-25

来源:海南省质量协会

各有关单位:

       “3 •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平台。为积极配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落地实施工作,为进一步释放新消费"潜力,为促进国内经济大循环创造良好消费环境,《消费日报》作为我国唯一专注于消费经济领域沟通产销渠道,贴近百姓生活"的专业媒体,拟在2021 “3 •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开展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一3 • 15保障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宣传活动。

活动借助舆情监测数据的客观评价以及《消费日报》长期对我国消费市场的观察,展示一批重视消费者权益、让消费者满意的先进单位和匠心品牌,以此引领行业发展、引导消费者选择优质服务企业和产品,营造良好经济内循环为主导的消费氛围,为提升消费者消费满意度,全面促进消费和谐、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积极带动作用。

活动由《消费日报》与独联体国家商务工作委员会主承办,征集遴选结果将通过《消费日报》在3 • 15期间公示宣传报道,请相关单位积极参与。

  

荣誉设置

2021“3·15 保障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

2021“全国3·15 匠心品牌( 产品)”

 

2020 12 12 日,消费日报社“3·15 保障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隆重举行。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刘晓峰,商务部原副部长魏建国,第一届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谢钟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会长侯云春,国务院原参事、科技部原党组成员、秘书长石定环等有关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共同点亮了启动球,此次宣传活动正式向社会启动。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切实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通过开展“3 • 15保障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宣传活动,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以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对企业进行正面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提高消费品质意识和社会监督意识,共筑良好消费环境,共享和谐社会。

 

二、 参与范围

       1. 在我国境内注册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企业(限大陆地区)以及地方政府、园区;

       2. 认真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信用良好、无诚信不良记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 注重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高优质消费产品和感受;

       4. 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创新型消费方式、产品技术研发能力、知识产权能力;

       5.  重视品牌文化建设,拥有很高的顾客满意度、消费忠诚度;

       6.  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美誉度、市场竞争力、社会影响力。

  

三、 申报资料

       1.  参与服务协议表;

       2. 申报单位介绍(包含企业介绍、主营业务、品牌建设、创新成果、企业市场占有率和效益水平等有关内容);

       3.  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一份;

       4.  企业技术专利证书、品牌注册商标证明复印件扫描等;

       5.  企业所获得其他荣誉奖项证书扫描;

       6.  申报材料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为图片提交活动办公室。

 

四、 评价方式

“3 • 15保障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全国3 • 15匠心品牌(产品)采用新媒体全网舆情监测方式,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手段对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在舆情指标数据支持基础上(舆情监测数据指标:品牌(网络)知名度、质量(网络)关注度、企业(网络)活跃度、服务(网络)好评度、信誉(网络)指数),结合参与单位自报材料,对参与单位进行客观评价,发布公示结果。

 

联系电话:

电话:陈燕 13379889988

后台留言:

关注海南省质量协会微信公众号(hnzlxh)并在后台留言:3•15先进单位评选+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参与从速!



来源:hnzlxh 海南省质量协会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zU3MDU1Ng==&mid=2651504582&idx=1&sn=6d53bc12c32b28f3ae7f28a3883045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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