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一德:完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1-01-05

来源:知识产权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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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载于《知识产权》2020年第12期,第20-26页。转载请注明出处。因篇幅较长,故注释从略,完整原文见《知识产权》纸质版。文章不代表本刊观点。

作者简介:


     马一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内容提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提出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论断和战略任务。知识产权科学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内不可忽视、不可或缺的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起了本土化、现代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研究以私权保护、立法构建为开端,知识产权法学科基本范畴、理论体系初步确立;进入“以我为主”的发展阶段后,立足于知识产权制度实效,经济学、管理学、传播学等诸多领域学者进入知识产权研究而形成了服务知识产权政策制定的交叉学科格局,在全球治理中逐渐突破“西方中心主义”,走向“自主话语权力”。但总体而言,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理论研究对国情掌握不足、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不够,跨学科合作研究能力薄弱,知识产权自主话语仍显势单,学术发展不足正掣肘创新型国家建设。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的制定中,应当系统布局重构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学术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话语体系,以充足的理论供给为顶层决策提供支撑。

关 键 词: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知识产权  学科体系  学术体系  话语体系  创新型国家  知识产权强国  高质量发展


前言

“人类社会每一次重大跃进,人类文明每一次重大发展,都离不开哲学社会科学的知识变革和思想先导。”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致力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论断和战略任务,明确要求:“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 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到“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是党中央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使命职责、战略要求的重大发展,要求以自主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解释中国发展规律、为民族复兴提供学理支撑。

知识产权是国家创新战略资源,知识产权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知识产权科学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内不可忽视、不可或缺的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起了本土化、现代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制度,但理论建设仍滞后于实践发展,对国情掌握不够、缺乏本土问题的深入解读,跨学科合作研究能力薄弱,知识产权核心观点和价值输出由西方世界所主导。这些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作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基本完成其历史使命。作为其“升级版”和“加强版”,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正在加紧制定中,为未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纲领性指引。其中,除重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各方面制度引领外,还应当重视和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为中国创新发展的伟大实践提供充足的理论供给、话语支撑和人才保障。值此之际,本文对我国知识产权学科、理论和话语发展现状进行回顾和反思,以为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中知识产权学科发展的准确定位和恰当规划提供参考。

一、知识产权兴起与中国特色知识产权理论孕育

人类历史上,财产权制度最早可追溯到公元前的罗马法,但知识产权却是近代工业文明的产物。在农业经济时代,土地和劳动力是最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技术进步仅仅是偶然和不自觉行为而不具有专门保护价值。以第一次工业革命为开端,科学技术广泛应用于社会生产,科技成果具有独立交易价值进而成为可自由交换的商品,将知识作为财产加以保护的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其率先在英国确立,知识成果的财产化保护了发明创造者的利益,激励了创新热情,促使发明大量涌现并引发浪潮般的技术革新,启动了工业革命并缔造了经济增长的奇迹。这也使得知识产权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迅速扩散和发展,成为西方国家近三百多年来的“制度文明典范”。知识经济的兴起使国际间产业梯度转移和立体化分工成为可能,推动形成了各国经济彼此依存的全球化格局,国际贸易逐渐向知识化方向发展,知识产权进而由一项国内财产制度逐渐融入国际经贸秩序。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定》)订立为转折,全球知识产权制度标准逐渐统一,知识产权制度成为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产业分工格局的支配性机制。因此,在国内经济条件下,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决定着一国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化与教育的繁荣;在经济全球化的格局下,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关系着国际政治、国际经济贸易、国际文化与科技的交流和合作。

知识产权之于中国,虽最早可追溯至清末维新人士的国情改造和变法图强,但真正现代意义上的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理论却发端于改革开放后我国融入全球化的现实。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经历了一个由“逼我所用”到“为我所用”的法律变迁史,由“被动调整”到“主动创新”的政策发展史,由“西方中心”到“平等对话”的话语建构史。知识产权学术服务党和国家改革发展之大局,在与西方法学思潮的交流与碰撞中,从单纯地借鉴和移植走向了自立和创新,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为知识产权制度建构、政策运行、战略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中国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理论建构,可以大致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知识产权法学学科建立和发展。我国对知识产权属性的认知始于《TRIPS协定》中知识产权私权属性的界定,聚焦于如何以法律制度保护这一私有财产权。改革开放初期,郭寿康、郑成思、刘春田、吴汉东等学者将国际组织条约、外国立法及著述最早引入国内,对于我国加入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知识产权立法、确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了奠基性作用。我国知识产权法学进入以立法为中心的研究状态。伴随着《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单行法相继颁布,以及在我国争取加入WTO的大背景下,知识产权成为“显学”。一批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研究的学者从各学科中分离出来,研究沿着国际、国内法律制度和实践平稳延伸,同时着力于具有理论深度和高度的思想探讨。这一方面体现为学科范畴和内部体系的构建,学者们对于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属性、客体、正当性基础等进行了集中探讨;i另一方面体现为对知识产权在中国整体法律体系中定位的思考,学者们围绕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的关系,知识产权是否纳入民法典,或是否制定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典进行了激烈探讨。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下的知识产权法学科逐渐走向成熟。

第二阶段,服务知识产权政策制定的交叉学科格局。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具有被动引入的特点,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后并未很快地融入国家科技体制而发挥创新激励功能,导致我国在国际贸易中不断受到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指责。以加入WTO为转折,学者们开始关注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效,突破以往单纯地将知识产权作为法学命题研究的做法,注重从社会发展角度对知识产权作全景式研究。尤其是2004年我国启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以来,知识产权被作为富民强国的战略资源,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理论层面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由私有产权转向公共政策工具,即知识产权作为公共政策安排,一国政府可以根据具体发展阶段和现状选择是否保护知识产权、对哪些知识赋予产权以及以何种水准保护产权。在这一阶段,学者们开始从不同学科语境探讨知识产权政策如何选择、构建并服务于社会发展目标,经济学、管理学、传播学等诸多领域学者加入进来而形成了交叉学科研究格局,探讨主题涉及知识产权与知识经济、知识产权与创新型国家建设、知识产权与国家公共政策等交叉学科问题,尤其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为转折,研究重点从私权保护的法学命题转移到了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多元维度。

第三阶段,突破“西方中心主义”,走向“自主话语权力”。西方发达国家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最早推行者和建构者,早期《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TRIPS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虽然在形式上是各国磋商订立的结果,实质上却是西方国家将其地方性知识转化为普适性价值的产物,形式公平背后掩盖着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利益分配的不公。自引入和建立知识产权制度以来,我国一直面临着西方大国凭借其历史形成的话语权、制度模式和价值标准,对我国知识产权理论和实践进行的曲解和非议。历经改革开放的前三十年时间,中国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从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定位和自身内在需求出发,谋划知识产权的规范结构、环境治理和文化养成,树立了中国特色知识产权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在全球化格局中展现大国担当,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一带一路”伟大倡议,知识产权研究也积极为开展全球合作提供理论准备,争取“理论和话语权力”。中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历程一定意义上为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了示范,学者们基于自主经验的提炼和总结,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平台,站在发展中国家整体层面表达利益诉求,修正西方中心主义的国际立法倾向,谋求建立更加公正、更加合理的知识产权国际秩序。

二、学术发展不足掣肘创新型国家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知识产权理论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其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总体水平不高,尤其与新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的战略性地位还很不相称。当前,科技革命与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形成了历史性交汇,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国必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才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着民族前途命运”“必须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的基本论断,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最重要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竞争力最大的激励”。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被列入党和国家的重要战略目标。创新发展的伟大实践需要提供充足的理论供给,但知识产权学术能力和水平发展不足却掣肘着创新型国家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理论研究对国情掌握不足、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不够。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正由创新的“跟随者”向“并行者”甚至“领跑者”转变,跟踪模仿战略已经不适应中国的创新发展需求,对待知识产权的态度也由“被动接受”转向“以我为主”,自主建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战略、制度、政策以驱动创新发展成为核心议题。我国过去将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的因果关系简单化处理,过度强调知识产权激励和保有量,导致投入成本与获得收益不成比例,以及行业创新成本的升高。知识产权立法、政策制定要从过去的粗放投入向精准调适、科学分析转变。结合当前国情来看,我国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创新能力水平还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需求也不尽相同。当技术差距较大时,宽松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会有利于经济增长;当技术差距较小时,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会有利于经济增长。通过知识产权促进经济长期均衡发展的前提是清楚地了解知识产权制度发挥作用的初始条件,例如不同地区、行业、产业的研发能力、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及国外企业知识产权布局等,从而精准地制定保护标准和政策引导方式。但这恰恰成为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理论发展的薄弱环节,现行研究仍主要以法学研究为主,受研究范式、知识储备等因素限制,其偏重于规范推理、比较法分析,实证调查不足,缺乏对于宏观国情以及各产业的具体把握。理论研究虽然对发达国家制度现状和需求了若指掌,却不知我国内生需求为何,导致研究成果针对性不强,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有限。

第二,跨学科合作研究能力薄弱。政府的知识产权决策要根本上要服务于科技进步、文化创新、贸易繁荣。因为知识产权不仅涉及法律制度问题,更是一个横跨多学科的研究对象。这既需要社会科学内部深度融合,以社会调查统计方法收集信息、以经济学、管理学等模型辅助科学决策;还需要与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紧密衔接,适应文化创新、科技创新实践。但就国内现状来看,知识产权跨学科研究格局虽已形成,但却处于分散、凌乱状态:知识产权最早主要作为法学学科尤其是民法学二级学科的子学科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伴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逐渐成为“显学”,全国各高校掀起了一股创办“知识产权学院”的热潮,但绝大多数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仍然属于法学学科或依托于法学院,少部分在管理学下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方向,较少从经济学、国际贸易、文化传播等多学科角度进行观察。既有研究学科之间的交流也十分缺乏,学科融合尚未充分展开,难以对我国知识产权政策系统布局形成有效支撑。

第三,知识产权自主话语仍显势单。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和理论是在借鉴西方知识产权制度和理论下不断发展建立起来的,以西方主导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为“体”,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为“用”,我国实现了不同价值理念和发展模式融合,完成了从“以西方为师”到“中西平等交流”的历史跨越。但西方中心主义负面影响仍然残存,“西强我弱”的格局还没有根本改变:在长期受国外侵权指责的环境下,一部分群体形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道德劣势心理”以及制度自信缺失,对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侵权指责理所当然地接受,忽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阶段性,知识产权保护扩张有余而制度自觉不足;面对知识产权新动向、新发展,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言必称西方”“言必称美国”等现象,潜移默化中向西方制度、标准靠拢,失去自主性。在新一轮全球化背景下,面对中国等新兴经济体的崛起,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正试图脱离WTO框架来重塑全球知识产权规则,以复数双边主义、贸易战等方式在全球强推其高标准、宽范围、强制约的知识产权制度。新一轮的知识产权“倒逼”形势正在形成。为了制衡西方“话语霸权”,争取更为平等、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必须加快发展和繁荣知识产权理论根基,牢固构建更具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话语体系。

三、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下打造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升级版”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创新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实力由多到优、由大到强转变,打造知识产权强国成为历史必然的选择。因此,党中央、国务院正在加紧制定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打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升级版,为未来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纲领性指引。在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战略目标下,中国特色知识产权理论之强,既是知识产权强国的重要内涵之一,也是实现其他战略任务不可或缺的文化“软实力”。在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制定和实施中,必须尽快弥补理论发育不足的现实短板,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第一,重构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在中国特色语境下,学科划分和设置不仅仅具有知识规划、学术认同和学问界分的功能,更是成为自上而下地分配学术资源、教育资源的依据和载体。中国知识产权学科发端于法学学科,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以民商法学二级学科目录下的三级学科而存在,基于政策推动和现实要求,目前主要以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学和经济学等一级学科项下自主设立的二级学科形式生存并发展。从既有学科分类来看,其最接近“法学”与“管理学”的一级学科,但二者都已经凝聚成各自固有的几乎刚性的学科架构。鉴于知识产权学科本身的交叉性、复合型和应用性,无论是将其纳入法学一级学科领域,还是纳入管理学一级学科领域,都面临着“水土不服”。因此,知识产权在传统学科目录下面临着定位不清、涵盖不足、层级偏低的困境,导致学术资源分配、评价体制与其战略地位、现实需求严重错位。这也成为了知识产权研究一直无法打破学科壁垒的根本原因。经过多年发展,知识产权学科形成了其特有的研究对象、知识基础、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同时鉴于知识产权在国家发展与国际竞争中的战略地位,建议适时地提升学科地位、打破学科壁垒,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情报学等不同学科力量优势整合,建立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知识产权一级学科,设立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经济学、知识产权管理学、知识产权贸易、知识产权政策等二级学科,补齐短板、完善体系、拓展领域,全面地服务于国家创新发展的伟大实践。

第二,完善知识产权学术体系。学术体系是支撑学科体系、话语体系的内核,既包括由学科思想、理念、原理、观点、学说组成的理论体系,也包括由研究方法、材料和工具等组成的方法体系。在过去以法学研究为主导的学术格局下,知识产权研究从抽象规范建构的视角出发,对知识产权的概念、客体、正当性、体系定位等问题进行了持续探索,其中不乏高屋建瓴的宏观理论构造,但却往往缺乏深入国情的精准分析,这与法学学科本身的研究范式和方法有关。伴随着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由被动跟随转向战略主动,理论研究定位“大方向”、确立统一制度标准,政府粗放式的政策投放已经不符合时代需求。知识产权研究首要解决的是有没有用、好不好用的问题,要通过精准、科学的理论研究和政策调适,构建和维护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的有机关联。不同学科的深度整合,必将带来知识产权思想理念、研究视角、学科范式的进一步繁荣,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辅相成支撑实践发展。同时,应当注重系统布局和宏观引导,加强知识产权实证调查研究,将系统掌握知识产权国情态势作为理论研究前提。近年来,国内涌现出了“全国专利调查报告”“全国知识产权公众意识调查”“中国知识产权市场竞争状况调查”等调查活动,但距离分析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互动的现实需求而言其深入性仍然不足,未来需要在相关研究中对我国知识产权国情做更为深入的“田野调查”,以明确知识产权的中国问题、中国诉求、中国立场;要加强知识产权研究的中国性、自主性和实践性,研究要以中国实践和中国问题为中心,尤其针对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产业发展不平衡的现状,研究不仅仅应当面向一体化知识产权制度的宏大问题,更应当面向产业、区域发展的具体层面作精细化政策延伸,建立起立足中国实践、哺育中国实践的学术体系。

第三,强化知识产权话语体系。在全球知识产权规则制定中,中国学术界发声较少且不被重视,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实践和经验也被一些西方国家刻意扭曲和非议。话语实力不足和对话渠道缺乏是重要原因。在新一轮全球化浪潮和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形成中,一方面,学术研究要基于中国经验提炼属于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国际话语。既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由西方利益和话语所主导,中国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经验拓宽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发展路径,中国知识产权学者应当注重中国经验的普适化提炼和国际表达,通过“一带一路”倡议等机制争取最大范围的利益认同、价值认同、规则认同,共同对抗西方话语霸权主义;另一方面,要强化中国知识产权学术与西方主流话语体系的深层次交流。在中美等知识产权外交关系紧张的背景下,高校院所、智库平台等非政府组织间的互动可以弥补政府外交功能,可以通过学术交流发挥消除偏见误解、传递必要信息、争取舆论支持的作用。因此,应当正视民间学术交流资源不足、渠道不畅的问题,尽快补齐短板,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已建立信任基础的智库外交和学术交流平台,打造中美、中欧以及亚洲知识产权学术界的稳定对话机制,发挥向国际理论与实践介绍中国知识产权进步和经验,促进国际交流与政策合作的“窗口”与“桥梁”作用;加强与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或平台的联系,增强知识产权议题议程的设置能力、推动解决议题的协调能力和制定国际规则的引领能力,全力为我国赢得国际战略主动提供话语支持和理论保障。

结语

改革开放四十年多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理论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相对于国内创新转型需求仍然局限明显。着眼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宏伟使命,有必要重新考量和提升知识产权的学科定位,实现社会科学各相关学科的内部整合,拓宽研究视野和格局,转变研究方法和范式,既着眼于产权构造、运行的宏观制度设计,又深入扎根到产业、行业、企业的中微观层面以提供政策指引,立足于中国现实、本土需求,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来源:zscqzz 知识产权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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