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技知识干部读本】地下综合管廊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7-06-20

近年来,国家积极鼓励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2015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5〕61号),提出了综合管廊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2016年2月,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又再次明确了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任务和要求。为确保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稳妥有序推进,从2015年开始,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了中央财政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试点城市工作。


郑州地下管廊建设施工工地(来源:新华社)


地下综合管廊又叫地下管线共同沟,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设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市政管线的公共隧道,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以下作用。


集约利用地下空间

将分散敷设在城市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管线及附属设施,以及地面架空线缆等全部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可以集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有效减少空间浪费,发挥城市空间更大作用。


节约管线建设资金

从短期来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成本要远远高于地下管线直埋。据测算,一般支线管廊每千米一次性投资约0.5亿元,干线管廊约1.2亿元,比各管线分散建设一次性投资每千米约2000万元的成本要高。但地下综合管廊全生命周期可达100年。从长期来看,建设地下综合管廊,一是可以避免管线多次建设,提高投资效率;二是方便巡检和维修管线,降低运行损失和运维成本;三是减少管线施工引起的交通堵塞、管线安全事故等间接损失。因此,从综合效益来看,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具有长期投资效益的优势。


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近年来,因地下管线引起的泄漏爆炸、路面塌陷、窨井伤人等问题频发,给城市运行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将管线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便于加强管线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和消除隐患,提高地下管线建设和运行安全水平,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促进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城镇化水平已接近55%,城镇常住人口已达7.5亿,城镇发展到了关键阶段。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可以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合理使用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保证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


日本是世界上综合管廊建设最先进的国家,从1926年开始建设,到目前大约建成1000千米。巴黎为了解决地下管线的敷设问题和提高环境质量,从1833年开始兴建管廊,截至目前,已经建成长度约100 千米、系统较为完善的综合管廊网络。 


英国的伦敦、德国的汉堡等城市也相继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斯德哥尔摩、马德里、巴塞罗那、纽约、多伦多、蒙特利尔、里昂、奥斯陆等多个城市,也都建有地下综合管廊。这些国家的入廊管线包括供水、通信、电力、燃气、污水和热力等市政公用管道。


随着城市基础设施水平的提升,我国一些城市也陆续建设了综合管廊。北京、上海、台北、深圳、重庆、厦门、大连、南京、济南、昆明、南宁、呼和浩特、无锡等城市均建有综合管廊,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建成长度约1000千米。 


北京早在1958年就在天安门广场下敷设了1000多米的综合管廊,2006年在中关村西区建成了我国大陆地区比较先进的现代化综合管廊。该综合管廊主线长2千米,支线长1千米,包括水、电、冷、热、燃气、通信等市政管线,2015年又在未来科技城建设了截至目前国内最大断面的地下综合管廊。


即将开始布置各种管线的北京未来科技城(来源:新华社)


上海市在1994年建设了内地规模较大、距离较长的综合管廊—浦东新区张杨路综合管廊。该综合管廊全长11.125千米,纳入了给水、电力、信息与煤气等四种城市管线。上海还建成了松江新城示范性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和长度约6千米的嘉定区安亭新镇综合管廊系统,世博会综合管廊项目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虽然我国近年来建设了一批地下综合管廊,但和需求比起来还差得很远。长期以来,我国市政基础设施数量少、水平低、质量差;地下管线家底不清,安全隐患多。道路经常反复开挖,不仅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甚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损失。建设城市综合管廊,可以减少和避免道路重复开挖,防止管线事故,减少架空线塔,改善城市景观,节约土地资源,是一种新的可持续的城市发展模式,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综合管廊在我国建设的时间不长,是一种新的基础设施建设模式,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例如,投资大,管理成本较高,配套政策不够,涉及部门较多,利益平衡较难等,因此须在以下几方面重点加强。


坚持规划先行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一项“百年工程”,既影响当下,又关系长远,还具有基础设施系统性强的特点,因此要有科学的规划做指导,并严格依据规划有序建设。坚持规划优先,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在地下管线普查的基础上,统筹各类管线实际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根据发展需求,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各类地下管线、道路交通等专项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局、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竖向控制等,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预留和控制相关地下空间。还要做好项目储备,建立项目储备制度,明确五年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合理划定建设区域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形式多样,应统筹地下空间安排,合理划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区域。一是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二是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地下空间开发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三是在交通流量较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地下综合体等地段,城市高强度开发区、重要公共空间、主要道路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以及道路宽度难以单独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优先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明确管线入廊要求

管线入廊是地下综合管廊可持续运行的基础和关键环节。为确保已建管廊发挥作用,必须要求管线入廊。已规划建设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都应入廊,要完善规划、建设审批机制。此外,既有管线也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地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


科学建设综合管廊

科学建设综合管廊,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结构安全。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结构设计应考虑各类管线接入、引出支线的需求,满足抗震、人防和综合防灾等需要。二是断面尺寸合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断面应满足所在区域所有管线入廊的需要,符合入廊管线敷设、增容、运行和维护检修的空间要求,并配建行车和行人检修通道,合理设置出入口,便于维修和更换管道。三是配套设施齐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应配套建设消防、供电、照明、通风、给排水、视频、标识、安全与报警、智能管理等附属设施,提高智能化监控管理水平,确保管廊安全运行。要满足各类管线独立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需要,避免相互干扰。


落实收费政策

为了促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一是形成合理的收费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754号)的要求,建立市场形成价格机制。收费标准原则上应由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并同时建立定期调整机制。对暂不具备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条件的,有偿使用费标准可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二是充分考虑费用构成。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包括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根据这些要素,制定合理价格,确保价格水平既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又有利于调动管线单位的入廊积极性。对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不能通过收费弥补成本的,地方政府应视情况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三是对公益事业管线入廊,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费用适当优惠等措施积极扶持。


引进社会资本

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要创新投融资模式。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最大限度撬动社会资本参与。例如,加大政府投入,中央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统筹安排资金予以支持,省级政府要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的统筹。城市政府要在年度预算和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并纳入地方政府采购范围。有条件的城市政府可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企业独立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地下综合管廊,灵活采取多种PPP模式,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同时,完善配套政策,依法依规为管廊建设运营项目配置土地、物业等经营资源,统筹运用价格补偿、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合作方形成合理回报预期,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


提高管理水平

政府、管廊运营单位和各管线单位应相互配合,统筹协调,共同提高管廊及管线管理水平。城市政府应制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要完善管理制度,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单位要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种类、时间、费用和责权利等内容,确保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正常运行。要明确责任分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管理由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线单位负责。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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