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新时代 我们拒绝“裸奔”

沈梦林 2021-12-10


【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

网络信息时代,个人隐私在“裸奔”。目前,互联网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普通用户依赖科技进步,享受了发展红利、获得了便捷服务。但在与互联网企业的博弈之中,普通用户作为弱势一方,以个人数据信息为代价交换便利服务的问题似乎无法避免。随着时代发展,互联网行业趋于规范,我们面对被“捆绑”、被授权、被利用的个人隐私问题,应该勇敢说“不”,拒绝“裸奔”。

网络信息时代,数据已不再是网络效应的附属品,成为新的基本生产要素。合理使用网络数据,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平台优化产品与服务。但滥用网络轨迹、回避数据共享可能带来的信息安全问题,为泄露个人隐私、侵犯个人权益提供了可乘之机,甚至逐渐衍变成为社会公害。

用户数据泄露、平台隐私窃听、大数据“杀熟”、信息轨迹滥用、回避用户知情权等多起舆论事件,戳中了人们对于网络信息时代个人隐私“裸奔”的普遍焦虑,反映了当代人在网络信息时代对侵犯个人权益的隐忧。随着数字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数据安全治理、用户信息保护成为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引发公众关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信息处理环环相扣,因此,防止个人隐私“裸奔”不是某个主体“单枪匹马”、某一环节“单打独斗”,应当需要多方主体通力合作下好一盘棋,为每个领域护航,为每个关口设置“密钥”。

对网民而言,尽可能跳脱出网络信息茧房,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增加个人信息识别难度,减少信息外泄的源头;对安全责任单位而言,要严格建立网络数据安全审核监管制度,防范数据伪造、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非法使用等风险;对社会组织而言,要增强法律宣传、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作用,有效提升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对相关企业而言,要树立底线思维和长远目光,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收集去特征化的用户个人信息。同时,要提高网络数据信息安全综合分析、研判与防护能力,严厉监管打击非法侵入用户私人空间、干扰私人活动以及破坏用户个人网络生活安宁与秩序的行为。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网络信息新时代拒绝隐私“裸奔”除了外力“打压”,还要内力“聚势”。网络信息新时代,要加大培育、发展数据安全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商业创新推广,加快构建符合时代发展的数据安全产品与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