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晋峰就《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用农产品(征求意见稿)》提出3条建议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2-12-13

为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规范食用农产品包装,11月21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发布关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用农产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周晋峰结合日常体验和细致观察,高屋建瓴地点出目前食用农产品包装存在的问题,提出了3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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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加大中间环节包装的反复使用,减少最终环节包装量。


现在买的冰鲜,外面都是很厚的加膜处理的袋子,里面还有一块至五六块的液氮、干冰和冷冻剂这一类的东西。冰鲜收到以后,液氮、干冰和冷冻剂这一类东西都扔掉了,数量特别大,危害很大。现在应该要求有高比例的重复使用。用户收到把生鲜物品取出后,快递物流方将包装的保冷保温材料取回,交给发货单位,强制性的重复使用,降低污染和浪费。这些材料在运输中可以反复使用几十次,甚至更多次。商品提供者应作为第一责任人,流通者应作为第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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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包装层数,包装物的回收比例,要有明确要求。


包装物使用回收材料应该有要求,包装物可再回收比例,必须要求。可以用旧塑料、 旧纸等材料,现在7种塑料混合在一起,应该分开使用。如果大家使用海洋垃圾做原料,海洋垃圾会减少;要求用再生的东西,再生的东西就会涨价,大家就会有意愿进行再生。很多外包装,都不能再回收,应该做到回收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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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绿会融媒)


3.应承担包装物全生命周期的责任。


包装物要可回收、被回收,厂家要有回收责任。包装物的全生命周期,食用农产品的直接、间接供应者有共同的责任。如果印着厂家的包装物,例如塑料瓶、包装袋等,在海洋、陆地、在垃圾中发现,应该对厂家的包装回收情况进行排名,让厂家头上悬着一把剑,戴上紧箍咒。厂家就会想办法回收,想办法利用,反复使用,让包装直接能卖钱,直接再利用。


如果包装管理未考虑这些建议,就没有意义。


如果您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用农产品(征求意见稿)》有其他建议,欢迎提出。


联系人:

王老师 v10@cbcgdf.org

秦老师  v23@cbcgdf.org

 

文/Candey 审/Linda 编/angel


扩展阅读:

[1] 周晋峰:《遏制月饼过度包装可考虑重修国标》(2020年9月30日 02版)

https://epaper.gmw.cn/gmrb/html/2020-09/30/nw.D110000gmrb_20200930_6-02.htm

[2] Linda.剥开月饼的7层包装,享受优雅的背后是什么?.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2022年6月,ISSN2749-9065

[3] 马勇,王豁,秦秀芳. 粽子、月饼包装不得超过三层!——经绿会多年关注和倡议,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国家标准更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第1卷第8期.2022年7月.ISSN2749-9065

来源: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原文链接:http://www.cbcgdf.org/NewsShow/4854/21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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