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口腔医学会会员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行为准则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3-03-25

中华口腔医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4次常务理事会通过为加强科学道德建设与学风建设,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纯洁中华口腔医学会会员的学术品格,净化口腔医学学术研究及交流环境,中华口腔医学会制定本准则,适用于中华口腔医学会会员及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工作委员会。第一条学术交流要坚持学术民主,尊重不同学术观点的交流碰撞,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第二条科研论著的发表应遵守《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科协发组字〔2015〕98号)文件精神。坚决抵制剽窃、欺诈、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第三条科技评价、项目评审、人才选拔、专家共识的评审做到公平公正,并遵守保密制度。任何人员不能以任何方式干扰评议专家的选择和判断。起草人、评鉴人、审定人应坚持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正确行使学术评价权利,提高保密意识,评议结果公布前不得泄露相关信息。第四条学术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参选者应采取合法、正当方式参与竞选,自觉抵制欺骗、舞弊、贿选等干预正常选举流程和结果的不端行为,共同维护选举的公开、公正、公平。第五条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行为准则作为会员入会和保持会籍的条件。会员有违背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应视其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直至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