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事件追踪|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森林公安未回复,绿会再致函海洋与渔业厅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8-03-03

2月15日,绿会就志愿者反馈的海口市南海“福慧放生供僧群”等团体长期存在大规模、频繁的放生行为的情况,分别向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森林公安致函反应,并提出解决建议,截止目前,尚未收到相关反馈。



根据绿会志愿者的不断调查了解,这一放生团体仍在频繁、大规模的放生,并录制放生现场视频。鉴于其中大量放生动物为水生物种,放生物种中,玳瑁、中华鲎等均为禁止捕捞物种,且在2017年海口市休渔期间,该放生团体亦未停止大规模水生动物放生行为等情况,绿会于2月28日进一步致函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领导,反映情况,并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1.严查放生团体的放生物种来源,一旦发现非法捕捞、非法贩卖等行为,严格查处相关责任人。

2.联合民族宗教管理局,森林公安局等严厉打击、惩处借宗教名义开展的违法放生行为。

3.按照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通知要求和《水生生物增值放流管理规定》,严格监督检查宗教团体水生动物放生行为,并加强放生物种的检验检疫管理,杜绝未经申报的私自放生行为。

4.加强对通过审批的宗教水生生物放生(增值放流)活动的信息公开。

5.联合民族宗教管理局组织向所有的宗教团体负责人科普相应的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渔业法及实施细则》《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的通知》《 不宜增值放流的水生生物情况分析》等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放生活动的相关规定。

文/Tammy  审/绿宣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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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原文链接:http://www.cbcgdf.org/NewsShow/4854/4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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