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引争议|猪手含瘦肉精,网红店判赔十倍!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8-11-22

随着网红产业的迅猛发展,各大网红店铺也看准了商机逐渐崛起。而广州一家网点遍布全市的餐饮网红店每天销售快餐高达上万份,送餐对象不仅涵盖企业职工,还有学生与孤寡老人。

 

难以想象,这家大众所喜闻乐见的网红打卡点竟在日前被一名自称是其餐饮管理公司的前高管爆料:该店用变质猪肉和发霉大米配餐。经职能部门检查发现,该网红店在黄埔区经营点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被抽检的冷冻猪手粒中含有二代“瘦肉精”。

 

用变质肉与发霉大米配餐

 

早在2018年年初,一位自称是广州某餐饮管理公司的前高层人员就爆料说自己所在的餐饮公司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甚至还用变质猪肉配餐。

 

据了解,这是一家网点遍布广州的网红店,他们远离CBD,锁定工业区、创业园等近郊地区长期供餐,每日配餐量达上万份。

 

2018年323日,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家企业位于黄埔的经营点进行了检查,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黄埔区经营点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对肉品的抽检中,发现冷冻猪手粒被检测出含有莱克多巴胺,也就是俗称的二代“瘦肉精”。

 

随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方审查起诉。法院查明事实后,作出判决,该公司被一审判处罚金2万元,公司两名企业负责人一审分别被判处7个月和6个月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此外,食药监部门对该餐饮公司罚款人民币74.8万多元。

 

提公益诉讼加强震慑力

 

黄埔检察院指出,该餐饮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但其生产、销售不合格的食品销售额有证据证明的仅有1587.2元。这本是一宗普通的刑事案件,但如果仅以刑事诉讼了事,最多被处以几万元罚金。此外,该案虽然销售额不高,但却危害着不特定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而消费者又很难提出集体诉讼。如果不严厉打击这种行为,只会有更多的不良企业抱着侥幸心理,生产劣质食品谋取暴利。

 

根据法律赋予的公益诉讼职能,黄埔检察院决定从刑事、民事和行政多角度多管齐下,对本案提起公益诉讼。即在刑事上,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该企业和相关负责人提起公诉。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涉案餐饮公司支付法律规定的最高10倍的惩罚性赔偿,并公开向消费者赔礼道歉。这也是广州食品安全领域内首宗公益诉讼。此外,在行政上,依法督促黄埔区食药监局对区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等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经营单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对涉案餐饮公司无证经营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面对日趋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们各抒己见,认为有关部门必须加以严打,倘若一直都是避重就轻,就谈不做,问题只会愈演愈烈!如果您对食品安全与环境工程也有一定的看法和见解,可参加2018年食品安全与环境工程国际研讨会。该会议由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联合广东省国际学术交流研究院举办,将于20181130-122日在中国广州开展。


会议官网:FSEE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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