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股权投资改革

用户250628 2022-03-09

近日,永川区供销社与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与重庆薇荞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拉开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股权投资改革的序幕。

永川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股权投资资金(下称永川区创投资金)由永川区供销社设立,首期资金由市财政拨款300万元给永川区财政,变原来的农业直补为现在的以市场机制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更持续的投入。结合永川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现实需求,区供销社(甲方)全权委托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制定永川区创投资金设立与运营方案并具体实施。经双方协商,本着公正、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创投资金定向投资于永川区境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集体经济或集体经济投资控股的经营主体。

永川区创投资金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振兴乡村”的宗旨,并坚持“不控股,原则上不干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常经营”的投资原则,充分应用乙方在投(融)资、农业经营、企业管理及资本运作上的复合型知识技术背景及经验,为被投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化的财富增值与产业化融合运营增值服务。

据悉,该项目为永川区财政支农的创新探索,旨在提高永川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原则上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委托财政资金投资”或者“创投资金+社会金融跟贷或募集资金跟进”方式。甲乙双方暂定对具体项目的投资期限为3年。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新一轮投资或原投资期展期,展期一般不超过原投资时间。甲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股权投资资金财政首期引导资金300万元,根据委托投资绩效由双方协商决定增减,原则上按照创投资金投资的5倍进行放大。所有项目需报永川区供销社和永川区财政局同意并出具推荐函。

当天签约的重庆薇荞科技有限公司,将与永川区供销社携手,就农资下乡和农产品销售、生鲜连锁店、亲子研学、会展活动等领域开展合作。

来源:渝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