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与生活之道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0-06-19

来源:科学人文在线

在任何现实条件下,人类生活总是面对多种可能性,所以总是需要做出生活道路、生活方式的选择。在生活实践中,人们常常谈论理想与现实、目的与结果。由理想和目的促成的行动是实然的,行动所导致的结果和现实也是实然的。也就是说,实际发生的行动及其导致的结果都是实然的,而作为应然的理想和目的则是想象中的。当理想和目的得以实现时,应然与实然需要达成一致;否则,这种应然的想象就会消失。

从现实表面上看,人类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有些是轻松的、随意的,有些则是荒唐的、可笑的;而深入实际生活中便会发现,生活其实是严肃的。人们研读充满苦难的人类历史时,不得不再三地向自己发问:究竟应当怎样生活?怎样应对自由带来的挑战?对于任何社会、任何个人来说,这个问题显然都是头等重要的,因而也应是最值得我们深思的。对于这个根本问题,我们给出的答案是循道而行。显然,要循道而行,首先得明道,即辨明人类生活之道。那么,什么是道?如何明道?由谁来明道?

自由与挑战

选择与创造的自由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但这个恩赐并没有让他的生活有丝毫的轻松之感。别尔嘉耶夫曾指出:“在生存的意义上,超越是自由,并要求自由,是使人摆脱自己的奴役。但这个自由不是轻松,而是困难,自由经历着悲剧性的矛盾。”那么,人类的自由可能引起哪些麻烦呢?首先,自由意味着不确定性,自主选择意味着挑战。人类的自由常使其陷入深渊,前途似乎不可知、不可说。面对这种不确定性和挑战,人们是会焦虑不安的。其次,自由创造意味着责任。我们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无论是个人、集体、国家,还是整个人类。最后,自由是处处受限的。任何个人或集体都是有限的、依赖他物的存在物;人类生活是一种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社会生活,而且要受到自然环境的限制。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大自然赋予人类自由,并不意味着他可以任意妄为。任性的选择与造作绝不会带来真正的自由;当人们的活动脱离正确的轨道时,便会立即感受到外在的限制,并会遭到无情的惩罚。这就要求人们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理性地确定有效的生活原则。从这一点看,是大自然在强迫人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人类的理性也是由自由和责任限制形成的。

在此,我们想特别强调人类的自由与责任。我们犯了过错,就需承担责任。一方面,过错之所以为过错,只是因为我们有自由,而且这过错本来是可以免除的,否则我们就可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另一方面,我们既然有选择的自由,就需意识到自己的责任。我们很清楚,由于人类的行为远远超出了本能模式,所以才创造出法律、道德以及其他规范加以约束。也就是说,我们必须用实践理性驾驭自己的本能和情感。由此可以看出,我们不能无理性地任意妄为,否则不仅会受到惩罚,也会丧失人之为人的资格。当今时代,由于许多人为禁忌的解除,人类的自由程度越来越大,相应的责任也就越来越大。

挑战与行道

在人类的生活实践中,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做出判断与选择,这种判断与选择总要依据一定的原则或标准,尽管他们并未清晰地意识到这一点。哲学自觉地把人类幸福作为终极目的,我们的生活是否幸福,实践效果是否令人满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对事物的看法以及所采取的实践原则。指导实践的基本观念和原则不同,实践的效果也就不同。所以,对于我们究竟应当怎样生活这个问题,我们似乎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即人类生活应当受实践理性原则的指导。当然,我们有情感,有时还特别强烈。当我们被情感所控制时,就会倾向于忽视理性。这样做时,我们也就选择了放弃理性原则,而且结果往往是不幸的。那么,什么是实践理性原则?我们以为,这种原则就是人类生活之道。

中国古人相信,自然界有自己的运行之道,人类社会也有自己的运行之道,做任何事情也都有相应的道,可什么是道呢?古今中外,论道者数不胜数,见仁见智。《老子》(第三十五章)中说,道“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老子》(第二十五章)中说:道“恍惚”(似有若无)、“窈冥”(深远暗昧);“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老子把道当作万物的本原,颇有些神秘的色彩。我们这里抛开神秘性不谈,可以就道总结出以下几点内容。其一,“道”字的本义是指人行走而成的路径,其引申含义则颇多,如“言说”“通达”等,但核心含义是指规律、法则与生活原则。其二,道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并不像具体的可感知物那样存在着;但道绝非虚无缥缈,而是处处支配着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其三,道是无形的,而且不是独立存在的永恒实体。退一步说,即使有永恒不变的道存在,我们也无法确切地加以证明。其四,道可以分为两类,即自然之道和生活之道。

所谓自然之道,是指现实世界中客观事物的发展变化规律。人类要认识并利用这种规律,否则会受到自然的惩罚。中国古代思想具有泛道德倾向,特别重视道德的知与行,而轻视科学认识,更不懂科学知识的意义和力量,结果必然造成社会的畸形发展与落后。探索自然规律是科学的任务,我们这里所关心的是人类生活之道。这种道虽然是无形的,却能在生活中体现出来,尤其是能清晰地体现在那些正确有效的实践当中。社会与人生之道并不是早已客观存在,并有待我们去发现的规律,而是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造并逐渐完善的原则。从作用上讲,人类的任意妄为表明无道,必然会受到制约,甚至遭到惩罚;循道而行则可以获得良好的效果。

可见,道就是规定了良善生活之界限的东西;当我们的行为偏离这种界限时,我们便会陷入困苦与灾难之中;若是与道相合,便可达到顺畅自如的境界。从表面上看,遵循规则与自由行事并存是一个悖论,而实际上则不然。印度诗人泰戈尔(Tagore)曾经说过:“诗的美被严格的规则所约束,但是美却超越了约束。规则是诗的翅膀,它们不是使它下坠,而是把它带向自由。”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唯有循道而行,人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休谟曾说:“我们在何种程度上重视我们自身的幸福和福利,我们就必定在何种程度上欢呼正义和人道的实践,惟有通过这种实践,社会的联盟才能得到维持,每一个人才能收获相互保护和援助的果实。”不仅如此,人在悟道行道的境界中,能像老子所说的,“无为而无不为”;还能像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这究竟是何故呢?当规则被内化到人的生命之中时,他便不会感到任何束缚,而是行事自由,怡然自得。

行道与智慧

指导实践的基本信念就是生活之道,哲学的使命就是明道。那么,道与智慧有什么关系?我们知道,希腊思想家把哲学界定为爱智,即对智慧的热爱。智慧是一个不同凡响的词语,它是人类生活实践中显现出来的光亮,对于我们的现实生活来讲,它比闪光的金子更可贵。那么,智慧究竟是什么?没有人能够彻底地把智慧说清楚,我们所能肯定的是,智慧不是知识:既不是有关事实的信息与记载,也不是那种如实描述客观事物的科学知识。一个掌握许多知识的人,他的生活可能一塌糊涂,简直没有什么智慧可言。此外,我们还可以肯定,智慧和道一样,体现在人类生活实践之中,特别是体现在那些创造性的活动之中,但其本身却是隐而不显的。有人说道就是智慧,也有人说道是由智慧凝结而成的东西。这些说法都有一些道理。其实,智慧可视为良善行为之特征,而且人们都认为悟道的人是有智慧的。

从活动角度讲,哲学追求智慧;从成果方面讲,哲学观念是使人有智慧的东西。智慧不是形而上学的实体,道和基本信念也不是。赫拉克利特认为,有智慧的人认识逻各斯,并遵从逻各斯而行事。所以,智慧就像道一样,体现在人类生活实践之中,特别是体现在那些创造性的活动之中,但其本身也是隐而不显的。中国古人所说的“道”与古希腊人的“逻各斯”相近,人类生活的奥秘尽在其中。智慧能够使人树立正确的信念,做出明智的选择,从而走上通往幸福的道路。所以,从本质上讲,智慧、正确信念与道是一致的。事实上,我们只能由信念来观道,由行道、悟道来体验智慧的境界。

辨明生活之道

人类生活实践是人的本质行动,其前提是意志自由,其特征是朝向一定的目的(合目的性)、遵循一定的原则(合原则性)、按科学规律办事(合规律性)。也就是说,人们要想有效地达到自己的目的,必须循道而行。我们现在的问题是,由谁以及怎样来辨明生活之道呢?

古人认为,那些体现道的生活观念是神赐予的,或者是某个伟大人物发现的。其实,这类原则乃是人类在生活实践中逐步摸索出来的,每个人都可以为此做出自己的贡献。换言之,人类生活的基本原则是人类生活经验的升华;无论它们是由政治家、道德家提出来的,还是由艺术家、哲学家提出来的,它们都是人类共同拥有的宝贵财富。但是,有效的生活原则并非自明,也不是永恒不变的。那么,由谁去专门反思生活经验、辨明生活之道呢?这项任务可以由哲学家来完成。或者说,专事批判反思的那些人被赋予了哲学家的头衔。在生活实践中,那些原创性的原则被提出时,总是具有自然性、直接性,而且往往是模糊的、粗糙的。正是哲学家把它们引入了批判反思的领域,使之逐渐明晰完善起来。

现在,让我们试着把哲学的使命说得更清楚一些。在人类生活中,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团体,也无论是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会面对一些根本性的问题,做出一些关键性的决定,而这些决定有赖于对那些问题的解答。这里所谈到的问题就是哲学问题,它们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关乎人们的命运,且源自人们的终极关怀。也即哲学问题乃终极问题,哲学家就是要追根究底,追问指导人类实践的基本信念及其终极根据。如此说来,哲学的任务就是对那些指导实践的基本信念进行批判性考察,在此基础上提出合乎理性的建设性意见。也就是说,哲学的任务是对基本信念进行批判反思与理论重构。由于基本信念与道、智慧是一致的,故爱智之哲学的任务就是明道,即辨明人类生活之道。

在人类生活实践中,没有绝对真理,那些指导人们生活实践的基本观念和原则无非是一些假说。哲学家并不确切地知道何种观点是正确可靠的,所以他们的任务是阐明各种观点所涉及的因素,权衡各种选择的意义和得失,特别是那些不可避免的价值冲突和矛盾。哲学家在批判分析的基础上,完全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或支持某种已有的观点。但他们的观点或他们所支持的观点并没有任何特别的意义,究竟选择何种观点只是实践者的事情。关于道德哲学的使命,伯林有过一段十分清晰的表述,这种表述也适用于任何哲学分支。

伯林说:“道德哲学家的任务,仅在于帮助人们面对问题,面对可供选择的行动范围,向他们解释有哪些选择以及做出某种选择的原因。他应当努力阐明所涉的各种因素;揭示全部的可能性及其含义;不是孤立地,而是统观全局地甚至从整个生活形态的角度描绘各种可能性的性质。此外,他还应该说明一扇门的开启为什么会导致另一扇门的开启或关闭的原因。换句话说,他必须展现某些价值之间,经常是无共同尺度的价值之间不可避免的矛盾和冲突。道德哲学家的任务不是说教,不是鼓吹,不是褒贬,而是启发。他的助益仅在于此,剩下的事情只能由有关的个人或团体,根据自己的信仰和目标(可惜现实生活中这些东西远远不够)去做出自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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