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平做序《2018环境公益诉讼案例集》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8-12-28

《环境公益诉讼案例选编》(2018年卷),是绿会于2017年12月与生态环境部签订2016年环境权益维护项目中的一项内容。该项目旨在为环境公益诉讼实践提供法律服务和开展相关研究。该《汇编》汇集了涉及社会组织、检察院等为起诉人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海洋类的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件,还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由几十位专家、学者及检察官、法官对选择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点评。


中国绿发会理事长胡德平特为该案例选编作序,从时代角度予以阐述。现将序文内容分享如下,与大家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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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高速行驶的车轮带动着中国经济飞速向前发展。然而发展的“引擎”是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红色火车头”,这也为我国生态环境带来了一系列的严重问题。


在2009年的时候,我会提出了“绿色火车头”的概念,构建绿色产业,发展绿色经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有机世界,进而推动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并将这一概念融入基金会的名称和业务范围。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为推进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党的十九大报告回顾了过去五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效,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对建设美丽中国整体推进进行了全面部署。“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更是进一步为新时代推进生态环境的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和目标。


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修订案》,首次将社会组织纳入到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范畴。随后,又陆续修订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修正案(九)》,制定《环境保护税法》……在刚刚过去的8月3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也已经获得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票通过,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多部法律的修订和相关司法政策、司法解释的出台,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领域迎来了“破冰时代”,也走出了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之路。


环境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与归宿。它保障公民的合法环境权益,关系着人民福祉、关乎着民族未来。随着新环保法首次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赋予社会组织,近千家环境保护社会团体纷纷加入到环保法治领域中来,数以万计的志愿者,也深入参与到污染调查、环境违法信息举报等环保工作中来。我会也充分结合国家环境领域法律规定,积极投入到环境法制建设中来,并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为推动我国环境司法的进步与完善建言献策。


中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大步前进,在新时代生态文明的发展史上,留下一串串“绿色”足迹,也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施第四年之际,《环境公益诉讼案例选编》一书,通过遴选典型案例,对过往环境司法案例进行总结归纳,其诞生可谓恰逢其时。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需要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环境法治体系的不断进步,这也是保障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迫切需要。希望此书能在我国环境法治建设的历程中,给大家带来一些可供借鉴之资。


胡德平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

来源: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原文链接:http://www.cbcgdf.org/NewsShow/4854/7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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