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剧变如何驱动法律演化?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19-06-11

来源:学术星球

所评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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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围城之内:二十世纪美国的家庭与法律》

 作者:(美)乔安娜·L.格罗斯曼、劳伦斯·M.弗里德曼

 译者:朱元庆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3

 

20世纪的社会发生了各种剧变。以家庭结构为例,无论在中国,还是美国等不同制度、社会、文化背景的国家,传统家庭走向了没落。

在中国等国家,“四世同堂”式的大家庭,在20世纪晚期已经变得越来越少,很多人不再跟爷爷奶奶一辈的祖辈长辈,以及父辈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不仅如此,在人口总量和人口增长压力下推行的生育控制政策,使得20世纪的最后10-20年里,中国相当多数的居民家庭已经变成了三人组合:一对夫妻加一个孩子。而在那之后,当计划生育一代长大成人后,许多人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尚未迈入高龄的父母则单独居住;还有不在少数的独生子女长大后,哪怕没有结婚生子,也仍然不愿意跟父辈住在一起。这些变化,使得中国传统的家庭关系,特别是许多隐性的文化观念,都不再具有存续基础。

美国的情况,不同于中国。20世纪初的美国家庭,通常就由一对夫妻加多个孩子组成——孩子的祖辈有自己的住所和生活。但随着社会发展,美国联邦和各州的法律体系从19世纪中叶开始,就逐渐开始赋予妇女以财产权,离婚在各州也陆续“松绑”;20世纪第二个十年里,随着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大批青壮年男性应征入伍,这为女性进入职场提供了历史机遇。再加上美国政府在20世纪开始越来越多的承担儿童的教育和照管职责,上述因素使得女性的家庭地位提高、独立性增强,赋予了女性终结不幸福婚姻的权利。20世纪中叶,避孕药和人工授精的技术也逐渐变得越来越成熟,这导致同性婚姻、养育代孕或领养孩子的家庭等从未出现过的家庭形式成为可能。

家庭结构、家庭关系的变化,与美国各级法律法规的演进调整及司法实践的导向,存在相互影响的密切关系。立法和司法通常要滞后于现象本身,这就使得旧制度与新现象之间出现触碰甚至激烈对抗。

北京大学出版社今年引进出版了美国法学家、南方卫理大学戴德曼法学院教授乔安娜·L.格罗斯曼,世界著名法学史学家、美国人文与科学院院士、斯塔夫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劳伦斯·M.弗里德曼合著的《围城之内:二十世纪美国的家庭与法律》一书。这本书展现了美国的家事法变迁及其社会背景,深刻的反映了法律变化和社会变化之间的联系。如前述,美国家庭在过去曾长期呈现与中国家庭相异的鲜明特点,但在近年来,这种差异随着全球化进程渗透到社会、文化等非经济层面而所缩小,困扰美国及欧洲国家的有关家庭、婚姻、子女抚养等方面的问题,而今在我国也有所呈现。这也意味着,研究美国法律对于家庭变化的响应、回应方式,可以为中国有关方面的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提供有益的经验教训。

《围城之内:二十世纪美国的家庭与法律》这本书虽然由两位法学家合著而成,却并不晦涩难读。全书内容题材多涉及读者经常可以通过媒体、社交媒体报道的社会热点消息,比如继承权问题、离婚对于孩子的伤害、离婚财产分割、同性恋爱争取合法婚姻的可能性,等等。许多问题非但发生在美国,而且在中国等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出现,美国司法机构对于上述典型问题的判决处理呈现出了鲜明的美国特色。

这本书开篇首先讨论的是结婚。美国各州有权制定具体的婚姻法,列出了限制结婚的情况,重婚和近亲结婚甚至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书中指出,“各州婚姻规范的核心是始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对结婚‘权’宪法保护制度的确立”,减少了各州实施结婚限制的自由,使得后者立法和司法局限在打击未成年婚姻、一夫多妻制,而过去广受限制甚至严厉禁止的跨种族婚姻,已经获得了事实上的松绑。20世纪中期和晚期,美国各州设置的婚姻申请者的健康门槛,也一一得以解除,婚检不再成为必备程序——这一趋势也影响了中国等其他国家和地区。

与结婚相关的法律调整,不仅仅涉及结婚登记,还包括家庭财产权属等。但尽管法律上已经规定美国妇女可以在结婚后不再改随父姓,但事实上仍有超过九成的美国已婚女性延续了旧时的规则。20世纪后期,通奸已在美国大多数州被非罪化,但在司法实践中,通奸者被配偶伤害甚至杀害的案子,往往仍会使得案犯赢得法官和公众的同情。

《围城之内:二十世纪美国的家庭与法律》这本书第二部分讨论了“宽容时代的浪漫之爱”。首先是性观念和行为的变化。20世纪初,美国各州实行相当严格的性道德管制,允许发生性行为的年龄甚至被一些州定在了21岁,违法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在20世纪40年代,著名的金赛报告指出,美国社会中,发生非法性关系的现象相当普遍。20世纪晚期,一些经由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的案例,扭转了此前被各州严格甚至严苛执行的性道德管束原则,性行为本身开始被真正意义上定位为个人行为和自由。尽管美国一些州在21世纪初仍延续着将通奸定为重罪的法律,但这些法律本身很少得到执行,仅仅在违法者是公职人员的情况下会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

同居在20世纪中期,仍被美国许多州定义为非法行为。书中写道,“今天的有情男女再也不会面对警长半夜敲门,要求他们出示结婚证明了”,但无论如何,在20世纪的很长时期内,同居曾使得许多美国人面临牢狱之灾,并在诸如监护权纠纷中处于劣势。同居的普遍化始于20世纪70年代,到21世纪初,达到了550万对,其中九分之一是同性伴侣。

同性婚姻在20世纪末至本世纪初,已经在美国各州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分裂。一些州(通常是民主党主政)开始以立法和司法判例形式承认同性婚姻,但另一些州采取了激烈措施来制止同性婚姻,这种分化在国际上也大量出现,是否承认同性婚姻被界定为是否开明和自由的“政治正确”原则。

全书第三部分讨论离婚。离婚自由曾经在美国是不存在的,许多夫妇为了离婚,不得不利用法律上规定的只有通奸过错才能解除婚姻的条款,通过制造“假通奸”(邀请摄影师拍摄夫妇中一方与陌生异性的亲密图片,由另一方持照片向法院起诉)。之后,一些州开始出现相对松动的允许离婚的立法,为此,不少美国人不惜跨越千里,到外州离婚。无过错离婚是在20世纪的不同时期,才陆续被美国各州纳入立法和司法实践。美国政府在20世纪晚期为解决日益突出的高离婚率问题,发起了“婚姻质量提升运动”,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项运动的倡导者克林顿总统,却是个婚内出轨的不忠者。书中还讨论了离婚财产分配的司法裁处原则在不同时期发生的变化。

这本书的第四部分讨论的核心问题是继承权。20世纪美国延续了法定继承原则,但更加重视配偶权利。在此之前,遗孀的继承权不受保障。另一变化是,死者如果没有直系家人,其财产将不再像过去那样归于远亲(即好莱坞、香港电影中出现过的“幸运继承人”),而会将财产归于政府。这本书还讨论了诸如未婚夫妇、代孕者、捐精父亲、收养家庭等(新型)权利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xsnxsr2017 学术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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