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学——收入分配——分配原则

科技工作者之家 2021-12-15

    社会主义社会的特征是生产和分配之间没有联系。

    分配给每个公民使用的份额的大小,与他向社会提供的服务的价值完全无关。

    根据价值估算(imputation)进行分配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本质特征就是,它无法确定不同的生产要素做出了多大贡献;对努力与绩效之间的关系不可能进行任何量化的检验。

    因此,哪怕部分地根据对要素的贡献的计算进行分配也是不可能的,例如先把工人劳动的全部成果分给他,这相当于他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得到的工资,然后对那些归因于生产的物质要素和企业家贡献的份额采取一种特殊的分配形式。

    总的来说,对于这些事实,社会主义者缺乏任何清晰的认识。

    但是,马克思主义的教义中渗透着一种模糊的推测,即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工资、利润和地租等范畴是不可想象的。

    有四条不同的原则可以作为社会主义的分配依据:按人头平均分配;按向社会提供的服务分配;按需分配;按功德分配。

    这些原则又可以用不同的方式组合。

    平均分配原则源于自然法学说中人人平等的古老教义。

    若严格贯彻之,这种分配会变得很荒唐;结果将是成人与孩童、病夫与壮汉、勤者与懒虫、好人与坏蛋没有区别。

    这条原则只能同另外三条原则结合在一起使用。

    至少有必要考虑按需分配的原则,这样就可以把分配的份额按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及特殊需求进行分类;也有必要考虑按向社会提供的服务进行分配的原则,这样可以使勤快人和懒虫、好工人和坏工人有所区别;最后还得多少顾及按功德分配的原则,以使奖惩手段发挥作用。

    但是,即使对平均分配原则进行这些补救,社会主义分配的困难依然如故。

    事实上,这些困难根本没有被克服的可能。

    我们已经对按提供服务的价值进行分配的困难做了说明。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经济主体以其对总的生产过程提供的价值而取得收入。

    服务以其价值而取得回报。

    社会主义希望改变的正是这种安排,它要用另一种安排取而代之:把归因于生产资料和企业家的份额广而散之,使财产所有者和企业家的地位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没有固定的基本差别。

    但是,这将使分配彻底脱离对经济价值的估算。

    它同个人向社会提供的服务的价值完全无关。

    只有根据某些外在尺度把个人的服务作为分配的依据,才能使服务与分配标准之间形成一种外在关系。

    最显著的标准似乎是工时。

    但是,任何服务对社会红利所具有的重要性,是不能用工时的长短来衡量的。

    首先,服务的价值以其在经济安排中的用途的不同而不同。

    服务的使用是否得当,就是说,是被用于最急需的事项还是用错了地方,结果是不同的。

    可是在社会主义生产组织中,要为此承担最终责任的不可能是工人,而只能是那些给他分派工作的人。

    其次,服务的价值因工作质量和工作者的特定技能的差别而不同;也因他们的体力和工作热情的差别而不同。

    为能力各异而报酬相同的安排找出伦理理由不难:常言道,才华和天资乃上 帝所赐,个人不应为此负责。

    但是,这一说法丝毫不能解决工时等价的做法是否有利或可行的问题。

    第三条原则是按需分配。

    按需分配是没脑子的共产主义者的老口号了。

    它偶尔从早期基督教徒共享一切物品的事实中寻求支持。

    还有人也认为它是可行的,理由是据说它是家庭内部分配的依据。

    只要孩子饿不死,母亲宁愿挨饿也高兴,如果母亲的这种天性具有普遍性,按需分配当然也能推而广之。

    按需分配的鼓吹者是不看这一点的。

    他们视而不见的东西还有很多。

    他们没有看到,只要经济上的努力是必需的,那么只有一部分需求能得到满足,其他需求只能先放在一边。

    不对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个人需求做出界定,“按需分配”原则就只是一句空话。

    这一公式是个幻想,因为没有人可以指望自己的全部需求得到完全满足。

    它确实可能在很小的范围加以实施。

    可以给病患和落难者安排特殊的医疗和照料,为他们的特殊需求提供更好的关照和特别待遇,但不能把这些针对特殊情况的考虑变成普遍原则。

    同样,根本不可能把个人的功德作为分配的普遍标准。

    功德的高低谁说了算?

    掌权者对他们同时代人的有德或无德常常持有十分奇怪的看法。

    人民说了算?

    人民不是上帝。

    今天的人民会选出个什么样的顶尖级人物?

    说不定当选的是个电影明星或拳击手呢。

    今天的英国老百姓很有可能认为,莎士比亚是最伟大的英国人,莎翁的同时代人会同意吗?

    如果英国人中间又出了个莎士比亚,他们还会那么崇敬他吗?

    再者,没有得到造物主的眷顾被赋予才华和天资的人,为什么就要受罚呢?

    把个人的功德作为分配依据,只会给想入非非大开方便之门,使个人在众人的压力之下毫无还手之力。

    这会造成一种使人生变得苦不堪言的状况。

    若仅从经济学上看待这些问题,把哪一条原则作为分配的依据,或不同的人怎样组合这些原则,是无关紧要的。

    不管采用什么原则,问题依然是,个人将从社会取得一定份额。

    人们将得到一组权利,他可以在一定时期内用来交换一定量的不同产品。

    他将由此得到一日三餐、固定的住所、偶尔的娱乐、按时添置新装。

    他通过这种方式能使需求获得多大程度的满足,取决于社会的生产能力。

来源:辽宁省机械工程学会自动化分会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2NDA2OTY3OA==&mid=2247485242&idx=1&sn=343257d40a6504a7a457c42dd009c6c9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注明,本站所载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交流、公益传播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或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电话:(010)86409582

邮箱:kejie@scimall.org.cn

社会 社会主义 经济 经济学 收入分配 原则 个人 分配

推荐资讯